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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行动

本报讯 (记者 赵改荣)为全面提升燃气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坚决遏制燃气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从去年12月30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城镇燃气安全排查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一是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充装、非法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二是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聚焦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含幼儿园)、医院、酒店、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重点排查整治私接“三通”。三是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重点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和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等风险隐患。四是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在建市政燃气管道工程项目,严格对管材进行规范检验,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重点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六是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重点排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管道带病运行、管道占压,违规交叉穿越市政管线、密闭空间、河道,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隐患。七是全面提升燃气安全管理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全面摸排管道燃气企业信息化建设情况,摸清监测范围、全流程智能化建设能力。

根据工作要求,一要成立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加强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统筹指导全市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二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三要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对危及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线索和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