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人民检察院 李林蓉
年轻干部肩负着振兴中华的重要使命,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选拔优秀的年轻干部,对于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的意义。
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选拔好年轻干部,是关系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问题。各地应结合实际,从青年中选拔一批适应当地发展的优秀人才,从源头上保证年轻干部的质量,发现一批招录一批。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理念,拓宽人才选拔渠道,不限地域,不限户口,从高校中选拔一批专业人才,将其安排到相应的专业岗位,并落实相关待遇。各地可以到高校进行宣传和招录,鼓励优秀人才到地方就业,增加地方活力,将新思想和新技能传播到各地。
选拔一批法律人才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律人才为化解矛盾、推进地方法治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部分省份的定向选调生招录将法律人才列为紧缺专业,以及西部省份每年的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人才供不应求,招不到相应的人才,这说明法律人才还是很缺乏的。定向选调生不必拘泥于从“双一流”或“211”“985”高校招录,可以将政法类院校单列为招录范围,一是政法类院校法律人才基数大,选择面广;二是有些政法类院校虽然不是“双一流”高校,但法律专业排名居全国前列,实力雄厚。
拓宽年轻干部交流渠道
在实际工作中,各个单位都比较封闭,相互之间交流的渠道比较窄。年轻干部在相互交流中才能优势互补,学习新知识,吸取他人的教训,总结经验。年轻干部长期在一个岗位,可以精通该岗位的业务知识,但从长远来看,不利于年轻干部的全面发展。各地可以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年轻干部交流方案,通过同一单位不同岗位之间、上下级单位之间的挂职或任职交流,拓宽年轻干部交流渠道,拓展视野,提升综合实力。
加强对年轻干部培养
各地从高校中选拔的青年,刚从学校毕业,初到工作岗位可能会存在不适应的情况。因此,要及时给予关心,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对于业务知识比较强的同志,及时调整到业务岗位;对于综合能力较强的同志及时调整到综合岗,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共同为地方经济发展作贡献。同时,地方党委、政府应加强对年轻干部的谈心谈话,让其端正思想、踏实工作。可以采取“一对一传帮带”的模式,挑选品德良好、经验丰富的同志作为导师,对年轻干部进行“一对一”指导,传授经验,言传身教,让年轻干部快速成长。各地应结合实际,出台激励年轻干部成长的机制,让年轻干部发挥所能,实现自身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