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海玲)近期,新乡海关4次收到口岸海关出口危险化学品协助调查申请。原因是口岸海关在查验过程中发现,新乡企业可能未申请出口前属地检验,如果情况属实,除货物不予出境外,企业和相关贸易公司还将面临处罚。
新乡海关温馨提示,凡在《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中的产品均为危险化学品,出口前应向属地海关申请检验检疫,否则将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不予出境会导致货物无法如期发运,外贸合同无法按期履行还需赔偿违约金。更为重要的是,行政处罚将影响企业信用等级,导致企业上市、融资、贷款等业务开展受限。
新乡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乡市企业无论是直接出口还是通过外贸公司出口,都应该认真确认产品是否在《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内。如果企业希望了解进出口环节海关政策,欢迎与新乡海关联系。另外,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新乡海关将联合商务部门,分县(市、区)开展外贸政策宣讲,希望企业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