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
      

对加强基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考

郭胜华

一、狠抓廉政教育,打牢反腐倡廉思想根基

(一)搞好结合,保证教育的经常性。一是把纪律教育与政治理论学习、党员教育学习相结合,搞好协调,统一安排,增强实效。理想信念缺失,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会发生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等系列问题。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牢记自己的职业操守,努力向高标准看齐,防止“思想贫血”“精神缺钙”,自觉抵御各种利益诱惑,把执法为民、秉公用权落到实处。二是采取集中教育与各部门自行教育相结合,把集中教育的内容充实到日常学习活动中去,认真落实学习日制度,做到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的统一。三是把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一方面利用局域网、观看先进事迹报告会、学习身边的人和事等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用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鞭策干警,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时代正气;另一方面,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要求干警紧密联系思想和执法工作实际,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案例的思想根源,举一反三,认清危害,吸取教训。

(二)把握时机,保证教育的及时性。一是在重大节日之前,及时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提出具体要求,防止接受吃请、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二是定期了解和分析干警思想状况,及时发现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谈话要做到干警取得成绩受到表彰时必谈,遇到困难受挫折时必谈,工作需要调整时必谈,违反纪律受到处分时必谈,思想作风纪律等发现不良苗头时必谈。使干警感到组织的关心,同时,为其敲响警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三是组织全体干警对上级机关的领导讲话、下发的文件、规定进行认真学习讨论,并迅速贯彻落实,使干警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遵守组织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

(三)突出重点,保证教育的针对性。一是在教育内容上,除了党风廉政基础性教育外,针对检察工作特点,开展公正廉洁执法专题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学《准则》《条例》等活动,不断提升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的道德修养,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引导干警努力培育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业外自律,严防被“围猎”,在思想和行动上坚持高标准,自觉守住底线、远离红线。二是在教育形式上,突出多样化。在实际工作中力求严肃的教育于多种形式之中,组织干警进行党纪条规知识测验、征集警示格言、讲廉政党课等活动,不断提高检察干警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在时间安排上,尽量避免与业务工作发生冲突,充分利用局域网等平台进行学习。根据形势的需要及时补充增加新的学习内容,使干警能够合理调整业余时间进行自学。确保教育、工作两不误,进一步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二、加强制度建设,奠定反腐倡廉的坚实基础

(一)抓到位,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是组织领导要到位。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每年年初要及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在院党组的直接领导下,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融入本单位中心工作之中,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组织保证。二是分工落实要到位。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分解,层层明确责任,各负其责。每年要根据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明确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的责任,做到“一岗双责”。同时,要采取院领导、中层领导、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形式,使责任分解更加切合实际、责任制运行做到环环相扣。三是责任追究要到位。建立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实施办法,以责任倒查督促“一岗双责”落实,凡干警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都要根据具体情况在处理当事人的同时,也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确保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四是考核监督要到位。首先是与年底和每季度考核相结合,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与科室、干警评优晋职挂钩。其次是为每位干警建立廉政档案,将干警廉政档案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对档案工作进行补充和检查,做到对干警廉政情况底数清、情况明。

(二)抓环节,建立健全廉洁从检各项制度。一是抓住制度的制定环节。制度的制定必须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奠定基础。二是抓住制度的完善环节。制度的制定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在实施过程中,针对存在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的,因此,在制度实施的过程中,要及时将有关制度进行完善,保证制度的正确贯彻落实。三是抓住制度的落实环节。制度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落实。为了避免规章制度在运行过程中流于形式,切实起到应有的规范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开展督察活动,对遵守办案纪律、警车使用、三公经费、检容风纪、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方面进行督察,督察情况要及时在本单位进行通报,对督察中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并要求相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作者单位系新乡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