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
    

坚持依宪施政 建设法治政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乡提供法治保障


新乡市人民政府市长 魏建平

(2021年12月4日)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宪法的根本法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绘就了“十四五”时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施工图和路线图。全市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真正让宪法精神在牧野大地落地生根,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乡提供法治保障。

坚持依宪施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第一条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定海神针”。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法治建设中的统领性、决定性地位,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坚持依宪施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担当法治之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认真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以高效能治理助推新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要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通过法治化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要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着力实现人民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尊严获得应有尊重。

坚持依宪施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站稳人民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回答了法治建设为了谁、依靠谁的根本问题。建设法治政府,必须站稳人民立场,把法治为民作为价值追求,着力解决好法治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科学立法上,要积极拓展渠道,广泛听取民意,加快推进《新乡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新乡市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新乡市封山育林禁牧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立法进程,真正将立法的过程作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过程,实现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在严格执法上,要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从刚性化到刚柔并济转变,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从突击性执法向长效化执法转变,构建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公正司法上,要妥善化解教育、就业、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的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

坚持依宪施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营造浓厚氛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坚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宪法,真正吃透宪法精神、宪法原则、宪法规定,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让宪法精神真正融入血脉、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职尽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真正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同时,要丰富宪法宣传教育形式,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贴近人民群众,不断凝聚法治共识、强化法治信仰,切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坚持依宪施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全市上下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前迈进,为顺利实现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