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
      

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重新启用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备启用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在我市境内以下路口重新启用电子监控抓拍系统,自2021年11月22日起启用,对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现公告如下:

电子监控系统抓拍设置点位(2):

1.西环路(高村路-人民西路)

2.劳动街与南环路路口200米

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