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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屯司法所被评选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本报讯 近日,司法部公示拟表彰的“全国模范司法所”名单,其中,延津县司法局东屯司法所入选。

司法所是服务百姓的前沿阵地,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延津县司法局以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为抓手,坚持“党建先行”“枫桥经验”“矛盾不上交”等工作思路,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统筹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基层治理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全县13个司法所均达到了“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

东屯司法所立足实际,以前瞻性思维创新工作方法,在队伍建设、化解矛盾、普法教育、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走前列、做表率,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14年,东屯司法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全省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2016年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河南省规范化司法所”称号;2018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先进集体”称号;2019年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五星级规范化司法所”称号。

(李彩虹 原博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