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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亿元专项信贷资金支持辉县市灾后重建
我市支持辉县市灾后农业重建暨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推广会在辉县市召开

本报讯 近日,我市支持辉县市灾后农业重建暨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推广会在辉县市占城镇召开。会议对做好当前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工作,加大金融支持种植、养殖及涉农企业信贷力度等工作进行再部署。

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豫北第一办事处总经理曹秋波,新乡市金融局副局长梁晓峰,辉县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徐前茅,辉县市副市长田琳等出席会议。辉县市金融局、银保监组、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22个(乡镇、街道)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及占城镇有贷款需求的农户、个体工商户及中小微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今年入夏以来,辉县市遭遇多轮强降雨,造成严重的洪涝灾害,农田水利、交通公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损毁严重。洪灾发生后,驻辉县市各金融机构积极争取上级金融政策资金,相继推出16种救灾专项信贷产品。截至目前,共受理贷款申请约1600余份,下发救灾专项信贷资金6.65亿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展期业务22笔,共计1.34亿元;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24笔,共计1.3亿元。

会上,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负责人介绍了“豫农担-救灾贷”及其他支持农业生产的专项财政金融产品及工作成效;邮储银行负责人介绍了洪灾发生以来邮储银行信贷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成效;梁晓峰介绍了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及救灾政策。

据了解,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是我市为进一步优化信贷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地方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而打造的线上服务平台,用于加大金融对小微企业的支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范围不再局限于受灾经营主体,是灾后重建金融政策之外的又一重要举措。

徐前茅结合当前灾后农业重建工作实际指出,此次辉县市灾情范围广、损失重、涵盖面大,充分利用好金融政策是缓解资金压力的有效途径,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针对各银行专项救灾贷款的政策特点和时间节点,引导、帮助受灾企业和群众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低成本信贷资金支持;各金融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进一步增进各乡镇与银行之间的联系,形成政金企团结互助、密切合作的崭新局面,为辉县市重建复产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实现合作共赢。

(宋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