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安排,2021年我市要完成4.7万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住建局按照任务台账化、目标节点化要求,将4.7万户城镇老旧小区进行任务细化、分解,自我加压奋进,最终确定47220户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共涉及366个小区、1292栋楼。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民生实事老旧小区改造任务35513户,涉及271个小区、977栋楼,剩余11707户,涉及95个小区、315栋楼将于10月底“大头落地”,11月份全面完成改造工作。
多项得力举措推改造
我市确立了政府引导、共建共享,把握重点、分类施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统筹推进、长效管理的四项改造原则;明确了基础设施、建筑设施、公共设施、安防技防消防设施等四项内容29条改造标准,对小区道路、综合管线、环卫设施、建筑结构、建筑外立面、建筑内部空间、公共空间、绿化、停车、管理用房、无障碍设施等老旧小区改造有关工作进行规范;按照国家、河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参照先进地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新乡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机制》(新百城提质办〔2021〕12号),健全统筹协调、项目生成、项目推进、长效管理、资金共担、考核激励等六项工作机制,有力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我市采取了五个步骤抓推进。一是由辖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对计划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进行现场勘查、摸底,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建议,深入宣传发动,争取群众参与支持;二是进行方案设计、预算编制等工作,完善项目施工前期手续;三是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工程施工,加强施工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四是工程竣工后,辖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当地规划、住建、城管、房管等部门以及老旧小区所在街道、社区和居民代表组成验收组,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并将竣工验收报告上报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竣工验收报告,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考核验收;五是工程验收合格后,各辖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指导所在街道、社区制定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居民自治、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物业市场化管理。
多个示范项目强引领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坚持示范引领,强化试点推进,打造了一批精品示范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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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一版)以三分区、幸福小区等为代表的示范小区改造工作得到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三分区老旧小区改造采用政府“列单”与群众“点单”相结合,列出建筑本体、配套设施等29项改造项目清单,由居民自荐、推荐投票选举出三分区议事会,通过集体协商、走家入户、问卷调查等方式,在改造内容、改造方案等方面广泛征求居民意见,打造精准的“行动路线”,唤醒居民自治活力。
党建引领和党员带动相结合,将基层党组织向楼栋延伸,成立小区党支部,严格实行党员“双报到”制度,党员家门口挂红旗,把党员找出来、让党员动起来、让党员站出来,让小区内每一名党员都成为一面旗帜,让党员带动小区群众转变观念,从“要我改”变成“我要改”。
以人为本和特色服务相结合,按照“人本化”改造模式,结合三分区老年居民较多的特点,开展适老化改造,实现“微改造”帮大忙。比如在小区内楼道口增加扶手、台阶改缓坡,在小区外沿路增设座椅、增加微型花坛,方便老人歇脚休息等。
幸福小区打造“幸福圆桌会”,助推老旧小区改造。成立幸福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项目施工方、监理方、社区人员、小区党员、居民代表在改造现场召开20多场次“幸福圆桌会议”,仅用不到两周时间,就拆除私搭乱建120余处、地桩地锁100余个。
改造后的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更加改善、人居环境明显提升、居民服务持续优化、社区管理规范有序,实现了城镇老旧小区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到位的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