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
      
本版新闻列表

初心不负“检察蓝”
——封丘县检察院服务民生工作纪实
人大代表调研营商环境会议
送法走进荆宫二中
送法走进寒山啤酒厂
当事人送锦旗
反洗钱工作会
为受灾群众捐款

王朝旭 岳换香 文/图

形形色色的社会群众,演绎着不同的生活习惯;不同的地理环境,造就了千“城”百态的生活方式。但无论哪一座城市,除了用独特的城市元素提升“能见度”,呈现出城市的新形象外,“平安和谐”是所有人的共同心愿。“平安和谐”体现在依法治理的过程中,“平安和谐”体现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也体现在每一名政法工作人员的行为中。

日前,在封丘县检察院召开的教育整顿查纠整改主题民主生活会上,检察长杨新平代表院党组发言时说,该院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顽瘴痼疾开展专项整治,推动查纠整改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进一步推进问题整改,认真梳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做到真改实改;进一步推进成果转化,牢牢聚焦司法办案主责主业,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办案质效;发挥“头雁领航群雁飞”作用,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和为民情怀,将深化件件回复、领导带头办信等专项活动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服务六稳六保

让民营企业感受检察温度

涉企案件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关系到员工利益,司法办案中一招不慎,企业就可能“崩盘”。而这种情况,在有着“长寿之乡”等众多美誉的封丘县没有发生过。因为在这里,检察机关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成“自己人”,检商关系“亲”上加“清”,检察护企的故事多在“自己人”之间和坊间流传。

封丘县检察院认真贯彻最高检新发展理念,结合具体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对涉罪的民企负责人,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以“倾情护企”主题行动为引领,营造优质法治营商环境,成为当地法治竞争力的一张名片。

正是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至上”观念,才能将“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落实到位。封丘县检察院检察长杨新平坚定、明确地提出,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判缓刑的,不提出判实刑的量刑建议,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不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行稳致远更需要用心呵护。封丘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在执法理念、工作措施上落实落细。该院还配套开展了宽严相济办理企业人员涉嫌相关犯罪案件、涉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经营民事诉讼专项监督等5个专项活动,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他们与县工商联签定《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组织开展服务民企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畅通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了让民营企业感受到“检察温度”,封丘县检察机关建平台、立机制。封丘县检察院牵头有关部门建立重大涉民企案件会商协作机制,依托案件管理中心、12309检察服务平台等渠道,打造“信、访、网、电”四位一体诉求表达体系,依法及时审查,妥善、快速处理涉企控告、申诉和举报。该院还铺设“线上线下”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法律服务。

此外,为护航金融安全,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封丘县检察院共批捕28人、起诉32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推动“三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会同相关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防范金融风险。

其实,最开始听到“少捕慎诉”这个理念时,笔者多少还是感到有些意外,总觉得那是纵容犯罪。后来才慢慢明白,在封丘县检察院办案过程中,是以传播法治理念为主,单纯追求刑罚的时代已经过去。或许,我们可以乐观地期待,接下来若干年,在法治理念越来越普及的社会进程中,越来越多的群众会加入自觉尊法、守法的队伍中,全民守法将是新的惊喜。

精准监督

做好公共利益“看护人”

食品原料储存是否规范,食堂加工制作的每餐次每种食品成品是否留样,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每隔一段时间,封丘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和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都会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场、外卖、饭店等场所的食品储存环境和群众就餐环境进行检查。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是人命关天的大事。2020年以来,封丘县检察院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持续打好“舌尖保卫战”。

在食品安全领域,该检察院坚持线上线下两手抓。线上,就辖区网络订餐平台存在的问题,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开展专项整治;线下,联合相关部门深入校园、农贸批发市场等,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确保老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安全。

提起封丘县陈桥镇,不少朋友知道,这里不仅有国家级黄河湿地鸟类自然保护区,还有一年一度的油菜花节,而这两张背靠黄河的生态封丘、美丽封丘“名片”之所以越来越亮,离不开检察官的守护。可谁能想到,一年前这里还是一个采砂量高达8万立方米的采砂场,在检察官的积极推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该采砂场最终被取缔,保护了黄河的生态环境,让鸟儿飞得更欢、花儿开得更香。

这样的变化,得益于封丘县检察院开展的公益诉讼工作。

2020年以来,封丘县检察院在办好法律明确赋权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名誉荣誉保护等“4+1”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稳妥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陈桥镇张庄村村民贾某、孙某某等人在黄河滩地以清理鱼塘的名义进行非法采砂,采砂量高达8万多立方米,平整的河滩被挖得坑坑洼洼,堆积的沙堆遇到大风天气就被吹得到处都是,还可能影响河道行洪。2019年,封丘县公安局以非法采矿罪进行立案侦查,该案件也作为黄河“清四乱”线索移交给封丘县检察院。

2019年5月,封丘县检察院向封丘县陈桥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针对辖区内被非法采砂破坏的黄河河道恢复原状,同时,及时排查整改,防止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情形再次出现。

检察建议发出后,乡镇政府态度积极,可也着实犯愁——整改修复的资金从哪儿来?

“虽然该案已经进入刑事案件程序,但犯罪嫌疑人在黄河河道乱挖乱采破坏河道的后果还继续存在,违法者必须为恢复受损公益‘埋单’。”封丘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刘恩鹏说,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不能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终点,要让犯罪嫌疑人承担破坏环境的经济责任,被犯罪嫌疑人破坏的生态环境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必须得到修复。

一面追究违法者,向违法者追偿修复资金,一面向上级部门积极争取,终使资金问题得到解决,修复工作加紧开展。如今,该采砂场的采砂坑和沙堆都已经被平整,河道原貌得以恢复,黄河滩又变成往昔的模样。

“我们通过办理案件发现,一些地方河长制存在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各级河长巡河次数及发现问题完成得不够好,特别是乡级和村级河长,对巡河工作不够重视。”办案检察官说,此案的发生地点交通方便、人流量大,且持续的时间较长,对此问题,村里和乡政府都有了解,但就是没有人切实履行河长职责。因此,要实现黄河生态保护常态化,必须改变当地党员干部的思想,确保河长制落实到位。

为此,封丘县检察院提出,把公益诉讼一个个具体案例打造成一堂堂生动的法治课,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与合作意识,同时,也警示教育更多的人,提高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形成全民共识,引领全社会转变生产生活理念,树立强烈的生态保护意识,采取最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建良好生态。

“公益诉讼不是为诉而诉,而是要促进问题的解决。为此,我们不断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行政部门沟通协调,先后建立了公益诉讼联系人制度、公益诉讼检察官助理工作制度,通过督促、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问题解决。”杨新平说。

该院完善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的衔接机制,组织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等生态环保领域专项活动,为打造碧水蓝天的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深耕主业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把工作重心、时间精力、人员力量聚焦到惩治犯罪、诉讼监督、维护公益等职能上来,不断拓展监督范围、丰富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刚性,切实维护法律统一、尊严和权威,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封丘县检察院干警矢志不渝的目标。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20年,该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80件40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80件662人,助力平安封丘建设。积极构建以“案件比”为核心指标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在压缩办案环节、提高诉讼效率中提升群众满意度。坚持宽严相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433件565人,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社会对抗。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依法不批捕65人、不起诉52人。持续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人、撤案8人,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诉13人。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违规违法22次。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该院受理不服法院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申请10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对审查认为正确的民事裁判,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7件,同步耐心细致释法说理,引导服判息诉。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执行乱问题,受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提出纠正执行违法检察建议3件。不断强化审判违法行为深层次监督,受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有力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履行行政检察既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双重责任,受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8件,积极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发出检察建议8件,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守护公平正义

党建引领

矢志向前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以案促改工作,今年5月25日,封丘县检察院召开以案促改会议。会上,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朝旭领学《弄权敛财的“司法掮客”》和《新乡市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王朝旭说,以上4起案例均是政法系统内违反相关规定典型案例,均是由于政法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从小错积累成大错,最终触犯党纪国法。因此,作为检察干警,我们要时刻警醒自己,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干净做事、清白做人。

在封丘县检察院,党建工作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落实到具体岗位、融入到检察实际工作中,体现到检察官履职全过程、司法办案各环节,切实发挥党建对业务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优势,坚持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在实处,自觉把党的领导落实体现在检察工作方方面面。认真落实“一三五六”党建工作体系以及党建与业务融合指导意见,做到检察工作与机关党建同部署、同落实,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持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建设,适应疫情防控需要,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中检网”等线上学习平台,用好“检答网”,发挥好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作用,有针对性加强网络培训,促进干警能力不断提高。注重培育检察文化,用先进文化熏陶人、感染人、激励人。坚持实战、实用导向,大力开展专业化培训,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以网络视频授课、检察官教检察官等方式开展的专题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干警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该院3名干警分别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荣誉。

该院先后被省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全市综合考评先进基层检察院,在全省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中,取得全市检察系统第一名的成绩后,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并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平安建设优秀单位”等称号。因疫情期间表现优秀,被市文明办评为“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志愿服务团队”,涌现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多名先进。

党建的“魔力”就在于,不仅在老调重弹中呈现出新态势,还能带给人们“远方的诗意”“清澈的天空”。

时光荏苒,步履匆匆,2021的脚步已渐入尾声。寒意日盛,但封丘县检察院一班人仍以饱满的热情,服务各项民生工作。在“十四五”开局之年,他们坚定不移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美丽封丘建设中体现检察担当,并在新的服务细节中讲好检察故事,不断谱写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