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21”洪灾过后,牧野区纪委监委将受灾群众的妥善安置、生活保障、房屋修缮、生产恢复等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监督保障的重中之重,全程跟踪灾后重建各阶段中相关部门的履职情况,以监督实效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明确责任,有效监督。制订《牧野区纪委推动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监督重点,做好“十五个督促十五个推动”。召开灾后重建安排部署会,成立6个监督检查组,深入开展摸底工作,厘清工作目标,建立监督台账,有重点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二是纵横结合,监督全面覆盖。建立起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督工作体系。横向充分发挥派驻监督“前哨”作用,切实加强对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城乡建设局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重点强化对灾后重建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资金划拨、分配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督促纠正发现问题,确保政令畅通。纵向督促镇(街道)纪(工)委跟进监督,对相关政策的落实进行点对点精准督查,对进度缓慢、效果不好的,向相关职能部门、镇(街道)交办整改,并跟踪督促落实到位,确保灾后重建有序有效推进。三是强化提示提醒,督促履职到位。为确保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精准、“靶向”发力,该区纪委监委加强对重点村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由所在镇纪委向各村下发灾后重建工作廉政提示函,共计49份,严防灾后重建资金使用“走样”,用铁的纪律护航灾后重建工作高标准完成。 (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