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孙栋为新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谌永强为新乡市水利局局长。
任命:
时常胜为新乡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窦志锋为新乡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孙福海为新乡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冯晖的新乡市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
免去:
刘婷婷的新乡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杨新锋的新乡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学智的新乡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贾照兵的新乡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