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中下旬以来,我市遭遇暴雨侵袭,造成严重农业灾害,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给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带来不利因素。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有关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后恢复生产 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指导全市进行灾后恢复生产,加强灾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持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排查受灾的基层监管监测机构和生产基地,及时配齐检验试剂、设备,尽快恢复检测能力。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加强日常监管,组织抽查工作。市执法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检查农资市场4个,农资经营门店27个。7月17日以来,全市共定量检测农产品803批次,快速检测9611批次,合格率达99%。二是抓好灾后生产过程管控,组织植保、养殖、疫病防控等专业技术人员,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深入实地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病虫害防治、科学使用投入品以及严格执行农药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防止禁限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滥用。在疫情防控期间,无法举办集中培训的情况下,创新工作方式,专家小组深入各县(市、区)开展“点对点”“一对一”专项培训。三是妥善处置不合格农产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排查力度和频次,对受到污染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蔬菜瓜果和其他农作物进行及时销毁。迅速清除受淹畜禽圈舍内溺死的动物尸体,并进行无害化处理。8月6日,央视1套《朝闻天下》对卫辉市科学打捞、收集、处置死亡畜禽的做法专门进行了报道。四是开展全面消杀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消杀台账。市农业农村局成立3个专项指导组,对重点受灾县(市、区)开展消杀指导工作,指导使用159吨消毒剂,消毒户数3万多户(次),消毒面积2750万平方米。
(石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