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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耐心解纠纷 挽回亲情促和谐

本报讯 儿子在工作时不幸意外身亡。在获得巨额赔偿金后,因分配问题又被儿媳、孙子起诉到法院……近日,在封丘县法院员额法官姚新丹等人的耐心调解下,一个家庭平息了矛盾,化解了纠纷,挽回了亲情。

1月1日,被告崔某某、高某某的儿子崔某甲在某工业园乙烯裂解炉前下班下楼时失足跌落,不幸去世。

1月4日,崔某甲生前所在公司与崔某甲的亲属达成人身伤亡赔偿协议,一次性支付赔偿金120万元,并将赔偿款打入崔某甲弟弟崔某乙的银行账户。崔某乙将该笔钱取出后,交由其姐姐崔某丁保管。

因赔偿金的分配问题,崔某甲的亲属之间发生分歧,多次协商未果后,崔某甲妻子任某某、儿子崔小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共同分得赔偿款724520.7元。姚新丹考虑到双方的亲情关系,遂决定进行调解。

因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和相关法律知识的缺乏,双方各执一词,分歧较大,矛盾较深,调解的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该案在调解时,原告、被告的亲戚朋友来了很多人,姚新丹把调解现场作为了普法讲堂,首先向当事人讲明赔偿款的性质以及有权分得该笔款项的人员范围,统一双方的认知。

随后,姚新丹又了解到双方达不成分配协议的症结所在。

原来,任某某与崔某甲系二婚,婚生儿子崔小甲患有精神分裂症,医疗费花费较多,而任某某与前夫还生育有一子,已到了结婚年龄,崔某甲的其他亲属担心该笔款项被任某某挪作他用,影响崔小甲的治疗,所以不愿意让任某某一人保管。

而作为原告的任某某这边也有自己的担心,当时在办理崔某甲丧葬事宜时,曾从赔偿款中取出过20万元,对于崔某甲父母应得部分,崔某甲的姐弟们也有想分割的想法。

任某某担心这笔款项由崔某甲姐姐保管也有失控的风险。

了解到双方的心结后,姚新丹认为需要消除双方互不信任的状态,于是采取“背对背”“面对面”等调解方式,分别从情、理、法三方面向当事人耐心进行释法明理,促使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原告、被告4人共同建立崔某甲100万元死亡赔偿金联名账户,由4人共同监管账户中赔偿金的使用,每次取款均需4人共同到场。崔某甲的父母深知自己年事已高,当场表示待二人百年以后愿意将所得的剩余份额全部留给孙子崔小甲一人所有。

任某某对两位老人的慷慨大度非常感激,表示会尽心尽力赡养两位老人。

达成调解意向后,崔某甲的亲属当场去银行将100万元赔偿款取出,存入原告、被告共同监管的账户。至此,该案不仅案结事了,一家人也化解了心结,挽回了亲情。

(郭文涛 何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