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更好地方便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理业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日前,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研究决定,从4楼办公地点迁至1楼办公。
我市大力推行保障房建设,加大保障力度,先后推出廉租房、公租房、人才公寓、经济适用房等多种保障性住房,以全方位、多层次满足住房困难群众的需求,形成了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类型多、需求群体庞大的局面。
“新乡保障房服务大厅”门口设有咨询台,办事窗口编号醒目,业务办理类型标注明确。另外,该大厅还配备了除颤仪等设备。此举方便了办事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提升了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的形象和服务水平。
(魏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