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殿芳)省委第六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组(以下简称省委督察组)于去年11月13日至11月28日对我市开展了专项督察,今年3月18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截至目前,省委督察组反馈的15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13项,2项正在按时序推进。
接到反馈意见后,我市认真落实省委督察组各项要求,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重点,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坚持依法整改、务求实效,制订印发了《新乡市贯彻落实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省委督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细化为15项具体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狠抓问题整改和督导落实。
我市刚刚发布的《新乡市贯彻落实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显示,截至目前,全市15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13项,2项正在按时序推进。目前,该报告全文在新乡市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市委、市政府表示,我市将更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结合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所提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细化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明显的效果,全面完成整改各项任务,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各项工作,满足全市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