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3日至11月28日,省委第六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专项督察工作,并反馈了环境保护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制订了《新乡市贯彻落实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整改方案》认真整改,全面整改,并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上报至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统一公开及调度工作的函》的要求,已将《整改报告》全文在市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同步公开。
我市整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做好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确保按照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在整改工作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批示,主动深入现场调研,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围绕各自职责,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本次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15个具体问题,按照可操作、可跟踪、可考核的原则,制订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全面实施整改任务清单化管理,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督促责任单位按要求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全市1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3项,剩余2项均达到了序时进度的要求,全面完成了整改工作的阶段性目标。
整改工作中,我市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打好“三大攻坚战”为抓手,聚焦各项目标任务,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整改工作负总责;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全市各项工作;坚持长短结合、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制定各项整改措施;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有效解决督察反馈的各类问题;坚持长效管理、巩固成果,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我市从打赢碧水保卫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打赢净土保卫战、全面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持续推进结构调整多个方面分类施策,大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通过提升监控水平、严格环境执法、形成联动联控、严肃问责问效等多项措施,形成整改合力。
下一步,我市将更加深入地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逐步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绿色发展方式,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各项工作,使新乡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满足全市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