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受援人李某某将一面写着“法律救援情谊深 为民维权永感恩”的锦旗送到了获嘉县司法局法律援助服务大厅,以此表达对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承办律师的衷心感谢。
2020年8月8日,李某饮酒后无驾驶证驾驶无牌号的两轮摩托车与当事人李某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当事人李某某受伤及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交通部门事后认定为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李某某住院治疗,仅医疗费一项花费便十几万元,加之自己是家里主要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但对方却对此不管不问,李某某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来到法律援助中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到当事人李某某的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对其进行经济审查并及时受理、审批,第一时间指派博苑律师事务所李志峰律师承办此案。经过多次调解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对方一次性赔偿李某某各项损失33000元。至此,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当事人对法律援助中心及李志峰表示感激。
近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始终坚持以困难群体为中心的援助理念,把党史学习教育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好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解民忧,力争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提升群众的法治认同感和获得感。 (张珂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