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协议方式供应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相关要求
二、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目前仍欠缴我市本级土地出让金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外,均可申请用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目前仍欠缴我市本级土地出让金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外或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三、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7月23日持用地申请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明文件,到新乡市凤泉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四、报名截止
用地申请报名截止至2021年7月23日17时。至报名截止,如上述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出让改为招拍挂方式出让,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或口头方式申请。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
电话:0373-3918813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