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局对新乡金科景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审核结果予以公布。公告区域内原土地使用权人持有的原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并作废,凡对内容有异议的,请在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意见以书面文件送达我局 (电话:3686076,地址:经开区管委会),逾期即为权益有效,将注册登记,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