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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1日 星期

红旗区检察院开展庭审观摩
提升教育整顿成果



为强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效果,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制度改革,近日,红旗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员和群众代表参加了刑事庭审旁听活动。

侦查员旁听庭审

推进司法规范化

近日,由红旗区检察院检察长安新生出庭支持公诉的王某帅等10名被告人涉嫌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在红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红旗区辖区第一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链条打击案件,网络诈骗各个环节均被追究刑事责任。

起诉书指控: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被告人王某帅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以公司搞返利活动、发红包为名,利用网上购买的微信号、QQ号建立QQ群或微信群,诱使各类人员加群参加活动,以小额返利为诱饵,诱使多名被害人投入大额资金后进行侵吞,实施诈骗。该犯罪团伙造成9200余名群众被骗,诈骗金额高达204万余元。审查起诉阶段,7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其余3名被告人出于侥幸心理,拒不认罪。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大量详实的证据,围绕着案件相关事实和争论焦点进行了有理有据的举证、质证以及激烈辩论,同时对10名被告进行了以案释法的法庭教育,最终,10名被告人全部当庭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市公安局红旗分局侦办人员表示,此次庭审,收获颇丰,不仅零距离见证了一次成功的庭审,而且更加直观地感受到了各类证据以及取证程序在指控犯罪中的重要性,使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的取证重点以及对法律政策的理解更加清晰,对现阶段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为今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

持续开展庭审观摩

用新理念引领检察工作

无独有偶。该院检察长安新生出庭支持公诉后,参加庭审的侦查人员纷纷反映,庭审效果良好,建议扩大庭审观摩范围,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起到更好的教育警示作用。为此,红旗区检察院日前又以“推动完善侦、诉、审沟通配合机制”为主线,持续开展了刑事审判庭观摩活动。

参加庭审的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公安局红旗分局刑事侦查人员、该案侦办人员、红旗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以及群众代表。

此次刑事庭审观摩庭由红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丽霞出庭支持公诉,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杨某甲、白某甲等7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非法拘禁罪案件(如图)。

2018年至2020年7月,被告人杨某甲、白某甲先后在洛阳市加入以杨某某为首的“中国暗地扶贫直销”传销组织,以交友、介绍工作为名诱骗多名被害人到传销窝点,并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打骂等方式逼迫被害人加入传销组织购买产品。2018年8月初,该传销组织被洛阳警方打击后,上述人员又流窜至新乡市,在红旗区茶文化街等多处进行传销活动,共发展传销人员53人。至2020年9月30日案发,被告人杨某甲、白某甲等7名被告人为逼迫侯某某、余某某等5名被害人加入传销组织,采取辱骂、殴打等手段限制人身自由数日,直至被公安机关解救。该案涉及多人和多起犯罪事实,在审查逮捕与审查起诉期间因案件定性、认定事实以及证据的把握等方面与公安机关产生较大分歧,其中几名嫌疑人拒不供述其犯罪事实。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赵丽霞多次前往市看守所和延津县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深度宣讲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所有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庭审前,除了详细的庭前预案,承办人还对全案证据和犯罪事实以及争议的问题和辩论的焦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反复梳理,确保庭审和观摩效果。

强化司法说理力度

彰显庭审法治效果

因准备充分,庭审全程顺利。公诉人有条不紊,应对有方,举证有力,重点突出。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的实质化对抗在双方的举证、质证过程中让合议庭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有了精准的把握,争议的焦点也有了明确的方向。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以清晰完整的证据链条,围绕着案件定性和焦点问题进行了有力的举证、质证以及激烈辩论,同时针对传销造成市场经济秩序、社会治安秩序混乱以及对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严重影响做了有针对性的法庭教育,列举了新乡市近几年发生的因非法传销引发的多名非法传销人员聚众斗殴,以及围攻殴打公安干警等系列寻衅滋事恶性案件,用“反思自己的犯罪原因,反思自己行为的危害,反思如何改造三观,反思出狱以后的人生规划”等“四个反思”,对被告人进行了语重心长的法庭教育。庭审最后,多名被告人用泪水和悔恨进行了最后陈述。参加庭审人员对此次庭审质量和检察机关的法庭教育法治宣传给予了高度肯定。

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支撑是理念的现代化,必须及时更新并转变理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司法检察新理念,让“双赢多赢共赢”等新理念指导工作,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红旗区检察院连续两次刑事庭审观摩,促进了庭审规范化,提高了庭审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同时发挥了业务骨干的庭审示范导向作用,年轻干警得到了锻炼,提升了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严格监督的形象,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用实际成效检验了教育整顿的效果。

一场规范有序、高效严谨的公开刑事庭审,同时也是一场法治公开课,彰显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规范性,增强了教育整顿的实效性,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数十名被告人家属及旁听群众也受到了很好的法治教育,公安机关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得到了增强,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赵丽霞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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