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
关键词:《关于学习刘庄的通知》
5月28日,新乡地委发出《关于学习刘庄的通知》。新乡县七里营公社刘庄大队是全区棉花大面积稳定高产的一面旗帜,从1957年到1963年,在千亩左右的土地上,连续7年获得平均亩产皮棉127斤的高产,大大改变了该队面貌,改善了群众生活,巩固了集体经济,支援了国家建设。刘庄干部艰苦朴素,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带头劳动,模范执行勤俭办社方针。新乡地委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掀起学刘庄赶刘庄的热潮,使刘庄经验在广大农村开花结果。
(市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