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照斌,男,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文化,1984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4年,王照斌从三尺讲台走到司法所岗位,现任获嘉县司法局照镜司法所所长,获嘉县照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他先后获得新乡市十佳调解员、河南省优秀调解员、河南省“最美司法所长”、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个人等多项荣誉。
扎根基层践初心
寒来暑往,秋去冬来,王照斌在基层司法所一干就是27年。27年来,他践行共产党员的为民宗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把全部的精力和满腔的热情投入到他所钟爱的司法行政事业中。27年,他从当初的小王成了现在的老王,年纪虽然大了,但他对工作的热情一点儿也没减。他的调解故事、普法故事、社区矫正故事数不胜数。他多年来开展普法宣传500余场次,调解的案件达2700余件,调解的金额超过千万元,没有因调解不及时、方法不得当、引用法律条文不正确导致矛盾激化或民转刑事件的发生,“有事儿找老王”也逐渐成为当地群众的口头禅。
工作创新护稳定
照镜镇东临新乡县,北接辉县市,是全国闻名的化工园区,外来企业多,务工人员多,人员成分复杂,矛盾隐患多,稍不留神就有矛盾发生。王照斌怀揣着一颗为民解忧、为企业纾困的诚心,指导推动建立获嘉县首个企业调委会。他独创的“四排三查两落实”(简称234工作法)矛盾纠纷工作法,在获嘉县遍地开花,实现民间纠纷转化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数量明显下降的“三下降”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不上交的“三不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前夕,他在排查矛盾纠纷隐患时发现,贠某因被拖欠工资,计划带领25名农民工集体上访讨薪。王照斌及时主动介入,详细了解事情经过,联系欠薪公司、承包人等相关人员进行调解,情理法结合分析当前社会形势、矛盾焦点和利害关系,最终仅用3天时间就将这起欠薪纠纷成功化解,有效预防了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他始终坚持矛盾不上交目标,守牢“第一道防线”。3年来,照镜镇各类矛盾纠纷连续下降,社会效果明显,司法所工作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和认可。
忠诚敬业成果丰
王照斌在平凡的岗位上靠自身过硬的素质和模范带头作用,带出了一支意气风发的铁军。在照镜司法所,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拧,使照镜司法所成为一支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战斗集体,先后被省司法厅命名为“文明司法所”“全省先进司法所”“河南省示范司法所”“河南省规范化司法所”“五星规范化司法所”;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十佳政法单位”。
王照斌说:“爱上了司法,是我的无悔选择!”他用司法行政人的严谨书写清风廉洁的壮丽诗行,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
(程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