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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4日 星期

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
(第30、31批 2021年5月13日)

(第30、31批 2021年5月1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HA202105070022

新乡市获嘉县冯庄镇新安屯村北边300米路西,起辰机械加工厂(铸造),扬尘大,无防尘设备,无手续加工。

获嘉县

大气,其他污染

(一)企业基本情况

群众举报的起辰设备制造厂全称是获嘉县冯庄镇新安屯村起辰机械加工厂,位于新安屯村北,占地约1500平方米,总投资约100万元。该厂年产1万件皮带轮、1万套减速机配件及5000套风机轴套项目于2018年2月13日经获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为获环监〔2018〕006号,2020年5月自主验收。2020年2月26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2410724MA4474J59W001Q。该厂主要生产设备:中频感应电炉2台、抛丸机1台、搅拌机1台、振动筛机1台、提升机1台。主要生产工艺:生铁—熔化—浇筑—冷却落沙—抛丸清理—成品。

(二)现场核查情况

2021年5月8日,获嘉县政府联合调查组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核实,现场未生产,经询问该厂因资金紧张已停产,调取用电记录,该厂2021年4月1日停产至今。

1.举报“扬尘大,无防尘设备”。经核实,该公司主要污染物是废气,其中浇注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熔炼、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熔炼电炉已按要求进行二次封闭,防尘设备已按环评要求全部安装到位。因近期大风天气,厂区院内积尘较大。

2.举报“无手续加工”。经核实,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办理有排污许可证。

存在的问题:厂区院内积尘较大。

部分属实

获嘉县环境保护局已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要求该公司立即进行清理,并保持整洁。目前,该公司已对厂区进行打扫,清除粉尘。

2

X2HA202105070031

封丘县环保局垂改问题具体如下:1.2021年3月进行的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垂直改革中,封丘县生态环境保护局未能按照规定执行,单位100多人中,只有70余人垂改成功,基层环保人员被边缘化;2.垂改成功人员中有判过刑人员,为何服过刑人员比合法公民还有优先资格。比如李冬,2016年判过刑;3.经常不上班的20多人也垂改成功;4.军转人员在垂改中被排除在外;5.没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垂改,存在严重违规违纪现象

封丘县

其他污染

经县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核实,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属于“涉及利益纠纷”类问题。

二、调查情况

(一)关于“2021年3月进行的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垂直改革中,封丘县环境保护局未能按照规定执行,单位100多人中,只有70余人垂改成功,基层环保人员被边缘化”的问题

1.封丘县环境保护局成立于1998年,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41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125人,原为事业差供单位,经封丘县编办批复,封丘县环境保护局人员编制78个(其中行政编制12个,事业编制66个)。为认真做好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封丘县于2018年10月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封丘县环境保护局人员经费供给事宜,决定将封丘县环境保护局纳入正常预算单位,所有人员由原来的事业差供全部纳入事业全供。

2.为保障垂改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6月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封丘县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封丘县垂改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12月,在确定垂改人员过程中,依据《新乡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新办〔2019〕10号)文件要求和封丘县垂改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意见,封丘县环境保护局按照人员编制数量,采用以到封丘县环境保护局正式上班时间为基准(实发工资时间),按先后顺序确定了78名垂改人员(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人员66人)。

3.对于未纳入垂改的63人(行政人员4名和事业人员59名),经封丘县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施行了岗位不变、身份不变、待遇不变的方法,工资及各类社会保险按照原方式、原渠道发放。

(二)关于“垂改成功人员中有判过刑人员,为何服过刑人员比合法公民还有优先资格。比如李冬,2016年判过刑”的问题

经调查,李冬,男,汉族,1984年10月出生,本科文化程度,2004年1月到封丘县环境保护局工作。2013年3月起负责陈桥镇等乡(镇)的环境监察工作。2015年12月21日,李冬因在对所负责区域内“新乡市马氏皮业有限公司”的环境监察工作中存在监管失职行为,被辉县市法院判拘役4个月。2016年2月份,封丘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李冬开除党籍和降低等级的处分。2020年12月份,按照市、县关于确定涉改人员名单的工作意见,采用以到封丘县环境保护局正式上班时间为基准(实发工资时间)确定垂改人员名单。李冬于2004年1月正式参加工作,事业人员排名为38位,符合涉改条件(在省、市垂改工作相关意见中,未明确受处分人员不能参加垂改的要求)。

(三)关于“经常不上班的20多人也垂改成功”的问题

经调查,封丘县环境保护局在2017年8月份前,有个别职工因身体原因存在长期请病假现象,封丘县环境保护局也按照相关考勤规定扣发了相关请假人员的绩效工资。2017年8月份以后,封丘县环境保护局纳入垂改人员名单中仅有一人(吴娜)因糖尿病严重并发症请假住院治疗,其他人员均正常上班。

(四)关于“军转人员在垂改中被排除在外”的问题

此次垂改过程中,封丘县环境保护局严格按照新乡市委、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及封丘县垂改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意见,采用以到封丘县环境保护局正式上班时间为基准(实发工资时间),按先后顺序确定了垂改人员名单。封丘县环境保护局共有军转人员33人,其中纳入垂改人员名单的军转人员为16人,接近军转人员总人数的50%,不存在将军转人员在垂改中被排除在外的情况。另外,根据封丘县垂改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于未纳入垂改的17名军转人员采取岗位不变、身份不变、待遇不变的方法,工资及各类社会保险按照原有方式、原渠道发放。

(五)“没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垂改,存在严重违规违纪现象”的问题

1.按照《新乡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新办〔2019〕10号)有关要求,2020年12月9日,“封丘县垂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由组长:县委副书记刘志勇主持,副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如意、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全勇及组织部、审计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环境保护局等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垂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垂改人员名单上报事宜。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一致同意按照人员编制数量,采用以到封丘县环境保护局正式上班时间为基准(实发工资时间)。按先后顺序确定12名行政人员和66名事业人员垂改人员名单,经成员单位审核把关后,进行张榜公示。涉及垂改人员名单经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环境保护局共同盖章后上报至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全程无违规违纪现象。

2.2021年5月10日,封丘县已将“没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垂改,存在严重违规违纪现象”问题,移交封丘县纪委监委予以调查。

部分属实

1、对于未纳入垂改的63人(行政人员4名和事业人员59名),经封丘县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施行了岗位不变、身份不变、待遇不变的方法,工资及各类社会保险按照原方式、原渠道发放。

2、根据封丘县垂改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于未纳入垂改的17名军转人员采取岗位不变、身份不变、待遇不变的方法,工资及各类社会保险按照原有方式、原渠道发放。

3

X2HA202105060052

获嘉县太山镇获嘉县富邦实业,将大量危险废物填埋厂区及二道门南侧车间前面,县市环保部门不调查,欺骗督导组,县环保副局长陈某帮助作假。

获嘉县

土壤

(一)企业基本情况

群众举报的“获嘉县太山镇获嘉县富邦实业”实际名称是新乡市富邦实业有限公司,位于获嘉县太山镇辛章村北,占地1500平方米,投资5000万元。建设项目名称是年产5000吨钢铁保护助剂项目,于2017年10月完成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环保备案公告:新环清改备 第07号。2019年12月9日经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办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10724MA40MLH85N001R。主要生产设备:硝酸储罐1台、硝酸计量罐1个、反应釜6台、板框压滤机2台、滤液收集池1个、缓冲罐1个、浓缩釜5台、离心机1台、水吸收塔1台、碱吸收塔1台、低氮导热油炉1台。主要生产工艺:原料→反应釜→压滤机→滤液收集池、缓冲罐→浓缩釜→结晶→离心机→成品。原辅材料:氧化锌灰、硝酸、烧碱和水,主要产品:硝酸锌。产生的危险废物:含锌固废,建有40m2危险废物暂存间1座。已安装用电量监控设备、生产车间及危废暂存间视频在线监控设备并联网。

(二)现场核查情况

1.经获嘉县环保局抽调纪检人员,组成纪检调查组核实,获嘉县环保局副局长陈某,在对新乡市富邦实业有限公司日常检查中严格要求,未接受过企业宴请及礼金等物,不存在包庇纵容企业现象。

2.举报“获嘉县太山镇获嘉县富邦实业,将大量危险废物填埋厂区及二道门南侧车间前面,县市环保部门不调查,欺骗督察组。”2021年5月7日,经获嘉县政府再次现场核查,新乡市富邦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产生环节主要是:板框压滤机对滤渣、清洗废水沉淀污泥、初期雨水收集污泥进行压滤后产生含锌固废,经烘干后运至危废暂存间。该企业为提高产品质量,把普通压滤机技改为隔膜压滤机,水分降低百分之六十,从而提高产品回收率,降低含锌固废产生量。获嘉县政府通过调阅查看企业管理台账,该企业2018年元月份生产12天,产生危废0.55吨;2月份因春节放假未生产;3月份生产13天,产生危废0.24吨;4月份生产16天,产生危废0.6吨;5月份生产18天,产生危废0.5吨;6月份生产30天,产生危废0.56吨;7月份生产31天,产生危废0.67吨;8月份生产14天,产生危废0.54吨;9月份生产25天,产生危废1.28吨;10月份生产28天,产生危废1.25吨;11月份生产30天,产生危废1.16吨;12月份生产30天,产生危废1.65吨。2018年含锌固废总存量为8.18吨。2019年元月份生产23天,产生危废0.83吨;2月份春节放假未生产;3月份生产30天,产生危废0.92吨;4月份生产12天,产生危废0.49吨;5月份生产16天,产生危废0.57吨;6月份生产21天,产生危废0.5吨;7月份生产25天,产生危废0.62吨;8月份生产25天,产生危废0.34吨;9月份生产22天,产生危废0.51吨;10月份未生产;11月份生产16天,产生危废0.36吨;12月份生产14天,产生危废0.355吨。2018年9月23日新乡市富邦实业有限公司与尉氏县裕宏铜业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合同。由于尉氏县裕宏铜业有限公司无法履行合同导致2018年危废未转移。2019年4月28日由中环信环保有限公司将危废接收转移,转移量为9.84吨,危废转移联单(编号:41072423201904260001)。截止2019年12月底危废库存量为4.268吨。2020年元月份至12月份该企业共生产102天,产生含锌固废4.852吨。由于受疫情影响2020年危废未及时转移。2021年元月份因春节放假及“三化”改造至今未生产,未产生危废,目前危废总量为9.87吨,待“三化”改造结束后及时联系危废处置单位进行转移。针对举报问题,获嘉县环境保护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河南省博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对厂区花池内土壤及厂区土壤进行布点采样检测(四个点位),下午6时20分第三方公司完成对样品进行采样工作。2021年5月11日获嘉县环境保护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河南省博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再次对新乡市富邦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及二道门南侧区域土壤布点采样检测(二个点位)。下一步等待检测报告(预计15天出报告上结果)。

部分属实

针对问题,获嘉县环境保护局将根据检测报告采取下一步措施,如企业存在问题将严格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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