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0、21批 2021年5月2日)
序号1 受理编号
X2HA202104270095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新乡市宇成畜牧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卫辉市孙杏村镇汲城二村,107国道牧野大桥向南100m左右路东,主要生产水泥制品。
该企业占用村内基本农田,噪声大,扬尘大,环保设备不开启,环保手续不全。
行政区域
卫辉市
污染类型
噪声、大气、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新乡市宇成畜牧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卫辉市孙杏村镇汲城二村,年产2.5万块养殖地板项目,于2017年9月30日,通过了卫辉市环境保护局环保备案,备案号为:卫环清改备(2017)04号。2020年5月26日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表编号:hb4107003000014003001Y。公司主要产品为水泥漏粪板,主要原材料为水泥、沙子、石子、钢筋。工艺流程为:原料-搅拌-成品。生产设备、治污设施、总用电等用电环节,均安装有电量监控设备,主要搅拌生产工段安装视频监控。
(二)现场核查情况
2021年4月28日上午,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执法人员对新乡市宇成畜牧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部分属实。经现场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经调查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水泥漏粪板项目搅拌工段密闭不到位,上料口上方虽设置有收尘管道但未安装集气罩,废气存在无组织排放。
2.经调取该公司生产设备、治污设施、总用电的用电监控数据,显示生产过程中治污设施运转正常。
3.该公司占用村内基本农田问题情况属实。该公司违法占地总面积6839.85㎡,其中耕地面积6651.8㎡,基本农田1771.15㎡。
4.该公司西南侧紧邻汲城二村社区,南侧为农田,北侧为农田,西侧为107国道,东侧为农田。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2021年4月28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委托河南昶宜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正常生产时的噪声和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噪声分贝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符合《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0.5mg/m3)要求。
(二)2021年4月28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对该公司水泥漏粪板项目搅拌工段密闭不到位、上料口上方虽设置有收尘管道但未安装集气罩、废气存在无组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卫环罚先告字〔2021〕92号)。
(三)针对该公司占用村内基本农田问题,卫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孙杏村镇政府制定拆除计划,计划于2021年5月6日前对该公司所有违法占地拆除到位,按照要求拆除后该公司仅剩机加工车间。
(四)下一步,卫辉市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做好该公司的日常监管,防止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是否办结
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序号2 受理编号
X2HA20210427007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卫辉市天然资源有限公司盗采矿山,乱堆垃圾,破坏生态环境。2020年9月和11月被省国土资源厅查获并要求卫辉市自然资源局立案处罚,但至今未见下文,怀疑有保护伞。
行政区域
卫辉市
污染类型
生态 、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4月28日,联合调查组立即到卫辉市天然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全面排查,现场未发现盗采矿山、乱堆垃圾现象。
经查阅执法卷宗,卫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9月份分别对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天然资源有限公司4起违法案件进行了查处,现场检查违法地点已完成修复。2020年9月至今,4个违法盗采点未发现乱堆垃圾现象。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卫辉市天然资源有限公司无证开采矿产资源案,违法地点位于卫辉市唐庄镇虎掌沟村,卫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0年6月23日立案查处,并于2020年10月9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卫自资规罚决字〔2020〕20号,已处罚到位,现场已经完成矿山修复。
卫辉市天然资源有限公司三车间采石场越界开采案,违法地点位于卫辉市唐庄镇虎掌沟村,卫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9月10日立案调查,于2020年12月18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卫自资规罚决字〔2020〕031号,已处罚到位,现场已完成矿山修复。
卫辉市天然资源有限公司三车间采石场越界开采案,违法地点位于卫辉市唐庄镇靳湾村,卫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9月10日立案调查,于2020年12月18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卫自资规罚决字〔2020〕030号,已处罚到位,现场已完成矿山修复。
卫辉市天然资源有限公司四车间采石场越界开采案,违法地点位于卫辉市唐庄镇虎掌沟村,卫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9月10日立案调查,于2020年12月18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卫自资规罚决字〔2020〕029号,已处罚到位,现场已完成矿山修复。
是否办结
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序号3 受理编号
X2HA20210427013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卫辉市孙杏村镇汲城村107国道路边、和协集团对面、汲城大酒店后院。这个工厂专业生产水泥制品,生产时粉尘满天飞,噪声震耳欲聋,此工厂没有挂牌没有任何环保手续,也没有任何环保设施。
行政区域
卫辉市
污染类型
大气、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4月28日,卫辉市联合调查组到卫辉市孙杏村镇107国道路边汲城大酒店附近全面排查,经现场核查:该厂位于卫辉市孙杏村镇汲城三村段汲城大酒店后院,负责人为汲城三村村民王贺利。该厂于2020年12月份建成,用于生产水泥制品,现场核查时未见生产,厂内堆放有水泥板。该厂无营业执照和环评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是否属实
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卫辉市依据“散乱污”企业取缔标准对其进行“两断三清”,目前,已取缔到位。
经卫辉市孙杏村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孙杏村镇汲城三村包村干部介百昌进行警示约谈,对汲城三村支部书记王永周进行诫勉谈话。
是否办结
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经卫辉市孙杏村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孙杏村镇汲城三村包村干部介百昌进行警示约谈,对汲城三村支部书记王永周进行诫勉谈话。
序号4受理编号X2HA20210427007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卫辉市佳旭农牧机械有限公司,在卫辉市汲城三村,从事养猪围栏的生产。
该企业无喷漆手续,经常偷喷漆。
行政区域
卫辉市
污染类型
大
气
调查核实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卫辉市佳旭农牧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孙杏村镇汲城三村,法人代表是马玉忠。该公司《年产4000套养殖设备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2017年9月27日通过环保备案(卫环清改备[2017]03号),2020年5月20日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表编号:91410781MA44J2TB13001Y;主要产品为:分娩床、保育床、限位栏;主要原辅材料:镀锌钢管、钢板、钢筋、油漆、焊丝等;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污染物为:焊接烟尘,喷漆过程中产生二甲苯、非甲烷总烃。
生产工艺:钢管-切割-折弯-冲孔组装-喷漆-成品。
(二)现场核查情况
2021年4月28日上午,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生产车间东北角处有喷漆痕迹。现场有5桶原料漆,漆桶外部产品合格证显示为新乡市辉宝涂料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水性丙烯酸面漆,与卫辉市佳旭农牧机械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原料漆检验报告名称一致。
经查阅该检验报告显示,新乡市辉宝涂料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水性丙烯酸面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为10g/L,VOCs含量低于10%。该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显示,未登记水性漆排污信息。
该公司西侧为闲置地,东侧为废弃厂房,南侧为道路,北侧300m为汲城三村。
是否属实
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根据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新乡市涉VOCs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环保差别化管理要求的通知》,1.城市规划区外企业,使用VOCs质量占比低于10%以下的低VOCs含量产品,VOCs产生速率小于2kg/h、且VOCs年产生量不超过1吨的,在确保生产车间排放口和厂区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8722-2019)规定的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其生产使用过程中可以不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2.城市规划区外企业,采取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在排放浓度稳定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和地方特别限值、产生速率小于2kg/h、且VOCs年产生量不超过1吨等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4月28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委托河南昶宜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无组织排放废气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符合《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表2排放浓度不高于2.0mg/m3的要求。
(二)针对该公司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未按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违法行为,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已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卫环罚先告字〔2021〕93号)。
(三)下一步,卫辉市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做好该公司的日常监管,防止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是否办结
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序号5受理编号X2HA20210427007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卫辉市慧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卫辉市孙杏村镇大任庄村京广铁路桥下无名路东侧。
该企业无喷漆手续,一直偷喷漆。
行政区域
卫辉市
污染类型
大
气
调查核实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卫辉市慧天养殖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卫辉市孙杏村镇大任庄村西南,卫辉市慧天养殖设备有限公司年产800套养殖设备项目,于2017年9月25日经卫辉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备案,备案编号:卫环清改备(2017)02号,2020年5月9日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表编号:91410781MA452107XH001Z。该企业主要产品为养殖设备,主要原材料为钢管,工艺流程为:原料-切割-切口-折弯-焊接-成品,生产设备和总用电安装有用电量监控设备。
(二)现场核查情况
4月28日上午,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执法人员对卫辉市慧天养殖设备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基本属实。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车间内有轻微喷漆气味,生产车间东北角铁皮房处有喷漆痕迹,现场有一桶原料水性漆,漆桶外部产品合格证显示为河北铂润工贸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欧康牌水性工业漆,与卫辉市慧天养殖设备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原料漆检验报告名称一致。该检验报告显示,河北铂润工贸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欧康牌水性工业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s)为2g/L,VOCs含量低于10%,经查看该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显示该企业未登记水性漆排污信息。
该公司东北侧60m为大任庄村,西北侧220m为东孟姜女河,南侧为农田。
是否属实
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根据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新乡市涉VOCs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环保差别化管理要求的通知》,1.城市规划区外企业,使用VOCs质量占比低于10%以下的低VOCs含量产品,VOCs产生速率小于2kg/h,且VOCs年产生量不超过1吨的,在确保生产车间排放口和厂区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8722-2019)规定的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其生产使用过程中可以不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2.城市规划区外企业,采取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在排放浓度稳定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和地方特别限值,产生速率小于2kg/h,且VOCs年产生量不超过1吨等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委托河南昶宜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符合《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表2排放浓度不高于2.0mg/m3的要求。
(二)针对该公司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未按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违法行为,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已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卫环罚先告字〔2021〕94号)。
(三)下一步,卫辉市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做好该公司的日常监管,防止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是否办结
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序号6 受理编号
X2HA20210427007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306省道路口往里走100m右转30m处,有个蓝色厂房,生产化工产品,无营业执照和环保手续,气味刺鼻,遍地化工原料,夜间也在生产,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行政区域
卫辉市
污染类型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4月28日接到交办后,卫辉市联合调查组立即到卫辉市唐庄镇盆窑村306省道路口进行全面排查,经现场调查,该举报处有一漏粪板厂,该厂于2021年3月份建成,负责人为孙杏村镇汲城村村民陈晓,生产产品为树脂漏粪板。该厂于4月25日被乡镇网格员在日常排查中发现,随即唐庄镇政府对其进行断电,并要求唐庄镇盆窑村村民委员会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到位。现场检查时物料正在清理中,未发现有化学产品,现场没有明显刺鼻气味,经走访周边村民,不存在影响村民正常生活的现象。
是否属实
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卫辉市唐庄镇安排包点领导和包村干部对反映问题进行专项督导,该厂已于4月29日按照“两断三清”取缔到位。
下一步,市政府将安排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各乡镇政府对区域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杜绝此类情况现象。
是否办结
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序号7 受理编号
X2HA20210427007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卫辉市唐岗村东南角高铁桥西边,一闲置工厂院内,最近搬来一个新的化工厂,昼夜生产气味刺鼻,化工原料桶露天堆放,无任何手续。
行政区域
卫辉市
污染类型
大气、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4月28日,联合调查组立即到卫辉市城郊乡唐岗村附近进行全面排查。经现场核实:该举报点为一废弃漏粪板厂,位于卫辉市城郊乡唐岗村东老鸡场院内,该院内堆放有废弃原料空桶,现场无气味,未发现机器设备、没有生产迹象。
原漏粪板厂于2020年11月份建成,2020年12月2日,卫辉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指挥部办公室对城郊乡政府下发了《工作交办》(〔2020〕336号)文件,要求城郊乡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对老鸡场院内“散乱污”企业(一无名漏粪板厂)进行取缔。2020年12月10日,城郊乡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对该漏粪板厂进行取缔。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该“散乱污”企业现场存有空原料桶问题,卫辉市已责令城郊乡对现场进行清理,已于4月29日清理完毕。
是否办结
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针对城郊乡唐岗村“散乱污”企业未清理到位问题,经城郊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城郊乡唐岗村支部书记李安进行约谈。
下一步,市政府将安排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各乡镇政府对区域内进行全面排查,杜绝此类现象。
序号8 受理编号
X2HA20210426002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举报辉县市百泉镇杨庄村北头两家企业:1.北方磨光片厂,打着做磨光片的旗号,实际上在粉碎石子;2.九山小镇材料库,实际上也在粉碎石子。两家企业夜间生产,噪声大。
行政区域
辉县市
污染类型
生态、大气、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4月27日上午,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一)关于“北方磨光片厂,打着做磨光片的旗号,实际上在粉碎石子,夜间生产,噪音大”的问题
1.基本情况:辉县市北方磨光片厂,位于辉县市百泉镇杨庄村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410782MA40MDYG79,经营者为尹丙华;该厂年产100万片项目,于2017年9月30日经辉县市环境保护局办理环保清改备案手续,文号为辉环清改备2017第228号;主要原料为金刚砂、酚醛树脂;主要产品为磨光片;主要生产设备为搅拌机、筛松机、压型机等,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搅拌—筛松—压型—产品。该公司2018年已倒闭。2021年4月25日,百泉镇政府在日常排查中发现该企业院内建有一违规碎石加工点,当即对其下达了《拆除通知》,要求该碎石加工点在三日内拆除到位。
2.现场调查情况:2021年4月27日联合调查组对辉县市北方磨光片厂进行了现场核查,该企业院内碎石加工点正在拆除,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不具备生产能力。
(二)关于“九山小镇材料库,实际上也在粉碎石子,夜间生产,噪音大”的问题
1.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九山小镇料库,位于百泉镇杨庄村北,2021年4月25日,百泉镇政府在日常排查中发现该料库内建有一违规碎石加工点,当即对其下达了《拆除通知》,要求该碎石加工点在三日内拆除到位。
2.现场调查情况:2021年4月27日联合调查组对该料库进行了现场核查,该料库内碎石加工点正在拆除,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不具备生产能力。
是否属实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21年4月28日上述两处碎石加工点已拆除到位。
是否办结
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百泉镇政府给予杨庄村支部书记郭庆春、支部委员郭庆甲、大气办主任赵华江全镇通报批评处分。
序号9 受理编号
X2HA202104260052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隆盛钙业位于辉县市高庄乡贾沟村东北方向。近几年在高庄乡与拍石头交界处,大肆采挖石头。乡政府某位领导帮该企业办理了尾矿治理手续,让其可以名正言顺的卖石头。该企业不仅盗采,而且噪声大,扬尘大,烧煤炭。举报人称多次举报,但高庄环保所工作人员泄露举报人信息,导致自己被恐吓。
行政区域
辉县市
污染类型
生态,大气,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4月27日,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辉县市隆盛钙业有限公司位于辉县市高庄乡贾沟村东北,法定代表人郭成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8255963483X8,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078255963483X8001R。
(一)关于“隆盛钙业位于辉县市高庄乡贾沟村东北方向。近几年在高庄乡与拍石头交界处,大肆采挖石头。乡政府某位领导帮该企业办理了尾矿治理手续,让其可以名正言顺的卖石头”的问题
隆盛钙业曾有采矿资格,证号C4107822010087130072246,证件有效期限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12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至今,通过巡查未发现该地区私挖盗采行为。根据新乡市、辉县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按照新乡市北部矿山治理整顿工作指挥部令(第1、2、3号)“北部矿山所有生态修复任务都要在2020年完成75%的基础上到2021年元月底前完成100%”的要求,2020年11月经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地理信息院设计,辉县市隆盛钙业有限公司治理区隶属于《辉县市拍石头乡拍石头村、圪道村、松贡水村、张飞城村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总治理面积72574.08㎡,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废石渣清运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废弃建筑物拆除工程、覆土工程、绿化工程、养护工程等。该项目由隆盛钙业出资,通过竞争性谈判,由河南洹镇工程建筑有限公司按照设计方案对该区域进行修复治理,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不存在某个人违规帮助隆盛钙业办理尾矿治理手续等问题。
(二)关于“该企业不仅盗采,而且噪声大,扬尘大,烧煤炭”的问题
该问题与2021年4月15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八批转办案件(新乡D2HA202104240030)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属重复举报。
辉县市隆盛钙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氧化钙项目于2020年10月27日经新乡市环保局审批(新环表审〔2020〕34号),2021年1月7日完成自主验收。该公司年产10万吨氧化钙项目主要原料为石灰石,产品为氧化钙,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振动筛粉→振动给料→混合→上料→窑顶旋转布料→煅烧→卸灰→出灰→成品。经查阅该公司检测报告(QHJC-2020-WT-0129),未发现有超标排污现象。该公司环评审批手续批复显示,该公司石灰煅烧工艺中加热燃料采用无烟煤。2021年4月25日现场检查时发现窑底二次密闭不完全,未采取精细化管理等问题,辉县市环境保护局已对其立案查处,目前已整改到位。
(三)关于“举报人称多次举报,但高庄环保所工作人员泄露举报人信息,导致自己被恐吓”的问题
2021年4月28日,辉县市公安局高庄派出所对隆盛钙业负责人任新顺进行了询问。任新顺表示没有人向其透露过举报人信息,不知道举报人姓名,也未通过恐吓或其他手段打击报复举报人。2021年4月29日,辉县市环境保护局、辉县市高庄乡纪委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未发现高庄乡环保所3名工作人员泄露举报人信息情况。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辉县市政府已督促辉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辉县市高庄乡政府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坚决打击非法采矿等涉矿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生态保护环境。
(二)辉县市环境保护局已对辉县市隆盛钙业有限公司立案查处,于2021年4月26日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辉环罚先告字〔2021〕185号)。目前该公司已整改到位。
(三)辉县市政府已督促辉县市环境保护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执法行为,严守工作纪律,完善信访接待制度,保护好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是否办结
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