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
  
本版新闻列表
 
新乡日报社旗下媒体: 新乡网 | 新乡日报 | 平原晚报
 
2021年4月30日 星期

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


(第16、17、18、19批 2021年4月29日)

序号1 受理编号

X2HA202104240021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辉县市常村亨利建材,扬尘大,噪声大。

行政区域

辉县市

污染类型

大气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辉县市常村亨利建材全称为新乡市亨利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辉县市常村镇沿东村东。该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项目于2008年4月25日经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新环监〔2008〕116号,于2010年10月29日经辉县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文号辉环验〔2010〕)29号,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0782694882617Q001P。该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1台3.2m×13m磨机、袋装水泥汽车装车机、袋式收尘器等;主要生产工艺:熟料-粉磨-水泥;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废气主要产生于物料运转、输送粉磨包装等生产过程,根据生产线上有组织排放点,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该公司安装有视频监控、门禁监控、用电量监控和在线检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二)现场核查情况

2021年4月20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后,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执法人员就加大了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和频次,通过调阅“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现场检查记录表”,未发现该公司存在扬尘、噪声污染问题。该公司厂区内架设有高空喷淋1个,并安装了雾森系统,配备有自动洗车装置1个、雾炮机2个、扫地车1台、洒水车1台,原料库内安装有雾森降尘系统。该公司距离最近的村庄为常村镇沿东村,直线距离约500米。通过走访沿东村村民,未发现反映该公司扬尘、噪声问题。另发现该公司喂料处的原料库下料口位置只进行了一次密闭,收尘效果不好,存在粉尘逸散现象。已责令该公司安装收尘罩,集中收集粉尘,减少粉尘排放,目前已立案处罚。2021年4月25日,调查组再次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处于断电停产状态(该公司因环境问题于2021年4月21日被辉县市人民政府进行了高压断电,喂料处的原料库下料口处安装收尘罩问题已整改到位)。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新乡市亨利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喂料处原料库下料口位置只进行了一次密闭,收尘效果不好,存在粉尘逸散现象,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已责令该公司安装收尘罩,集中收集粉尘,减少粉尘排放,并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021年4月22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辉环先告字〔2021〕第167号)。已要求新乡市亨利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在厂区内及周边固定每天进行4次洒水保洁,进出所有车辆必须全部冲洗,彻底杜绝扬尘污染隐患。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序号2 受理编号

D2HA202104240030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新乡市辉县市张村乡杨吕村东边河沟内有很多小石灰窑和石料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污染严重;高庄乡白道村东边有3个石灰窑,粉尘污染严重。

行政区域

辉县市

污染类型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新乡市辉县市张村乡杨吕村东边河沟内有很多小石灰窑和石料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

2021年4月25日上午,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群众反映的“新乡市辉县市张村乡杨吕村东边河沟”位于辉县市和卫辉市交界处,该区域未发现石料厂,共有4家石灰窑企业,位于辉县市境内的企业是辉县市宝达建材有限公司和辉县市兴旺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卫辉市境内的企业是卫辉市天翔新型建材厂和卫辉市永发石灰厂。

1.辉县市宝达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辉县市张村乡井南洼村,法人代表裴龙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82559626557U,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0782559626557U001P。该公司年产12万吨超细优质氧化钙技改项目于2020年8月4日经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文号新环表审〔2020〕19号,2020年9月21日完成自主验收。该公司年产12万吨超细优质氧化钙技改项目主要原料为白云质灰岩、煤炭,产品为氧化钙,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粗筛-煅烧-出窑-粉磨-成品。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经调阅该公司21日至25日用电量在线数据,该公司未恢复生产。2021年4月19日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一批转办案件(编号X2HA202104170063)后,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时,曾发现该公司原料库密闭不完全、厂区地面有积尘等问题,辉县市环境保护局已对其立案查处,目前已整改到位。

2.辉县市兴旺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辉县市张村乡井南洼村,法人代表李海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82579200422J,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0782579200422J001R。该公司年产10万吨氧化钙项目于2010年8月6日经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新环生态〔2010〕30号),2017年11月1日经新乡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文号(新环生态验〔2017〕第5号)。该公司年产10万吨氧化钙项目主要原料为石灰岩、煤炭,产品为氧化钙,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粗筛-煅烧-出窑-粉磨-成品。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经调阅供电部门用电量数据,截至2021年4月25日,显示该公司未有生产用电,该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2021年4月21日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四批转办案件(编号X2HA202104200037)后,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时,曾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有密闭不完全问题,辉县市环境保护局已对其立案查处,目前已整改到位。

3.2012年3月,卫辉市天翔新型建材厂委托环评公司编制《年产10万吨环保节能DN型煤烧石灰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5月14日由新乡市环保局批复,文号(新环生态[2013]31号),2016年7月4日通过了新乡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文号(新环生态验[2016]第4号)。2019年,该公司对环保节能DN型煤烧石灰窑进行技术改造,编制了《年产10万吨环保节能型蓄热式石灰窑改造项目》。2020年8月27日经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文号(新环表审[2020]22号),该项目钙粉生产线依托原有设备,只对石灰窑进行技改。目前已基本建成,未投产,未验收。主要产品为:石灰(CaO)、熟石灰。石灰生产工艺为:石灰岩→运输→破碎→筛分→煅烧→成品。熟石灰生产工艺为破灰→存入筒仓→消化→选粉→研磨→成品。污染物主要有废气、粉尘。煅烧废气经LBL分室逐行脉冲式袋式除尘器+低温氧化脱硝塔+钠钙双碱法脱硫塔处理;粉尘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

4.卫辉市永发石灰厂位于卫辉市太公镇郭坡村,法人代表朱秀芳,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107810700829618,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07810700829618001P。2011年2月,该厂办理了《年产10万吨环保节能型蓄热式石灰窑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年3月28日通过了新乡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文号(新环生态[2011]11号),2015年12月11日,该厂对《年产10万吨环保节能型蓄热式石灰窑项目建设项目》进行了变更,2016年2月2日,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同意该项目环评变更。2017年6月16日,该厂通过了新乡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文号(新环生态验[2017]第1号),该厂在原有厂区内将原有的石灰窑升级改造为《年产10万吨环保节能型蓄热式石灰窑改造项目》。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2月10日经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文号(新环表审[2018]第24号),2020年7月自主验收。主要原料:石灰岩、煤炭等。生产工艺:石灰岩→破碎→筛分→中转仓→铲车→受料斗→皮带机混合→提升窑炉顶→布料系统→煅烧→出灰机→成品。成品:石灰。污染物主要有废气、粉尘,经煅烧废气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低温氧化脱硝塔+钠钙双碱法脱硫塔处理,粉尘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该厂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及用电量监控。

(二)关于“高庄乡白道村东边有3个石灰窑,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

2021年4月25日上午,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群众反映的“高庄乡白道村东边有3个石灰窑”分别是辉县市拂晓工贸建材有限公司、辉县市隆盛钙业有限公司和辉县市升晖建材有限公司。

1.辉县市拂晓工贸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辉县市高庄乡贾沟村,法人代表孙海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826817864665,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07826817864665001Y。该公司年产10万吨超细优质氧化钙(CaO)技改项目于2020年8月4日经新乡市环保局审批,文号(新环表审〔2020〕20号),2020年10月14日完成自主验收。该公司年产12万吨超细优质氧化钙技改项目主要原料为石灰岩,产品为超细优质氧化钙,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粗筛-煅烧-出窑-研磨-成品。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经查阅该公司检测报告(DTTHJ202103494),未发现有超标排污现象。2021年4月25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装车库密闭不完全,未采取精细化管理等问题,辉县市环境保护局已对其立案查处,目前已整改到位。

2.辉县市隆盛钙业有限公司位于辉县市高庄乡贾沟村东,法人代表郭成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8255963483X8,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078255963483X8001R。该公司年产10万吨氧化钙项目于2020年10月27日经新乡市环保局审批,文号(新环表审〔2020〕34号),2021年1月7日完成自主验收。该公司年产10万吨氧化钙项目主要原料为石灰石,产品为氧化钙,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振动筛粉→振动给料→混合→上料→窑顶旋转布料→煅烧→卸灰→出灰→成品。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经查阅该公司检测报告(QHJC-2020-WT-0129),未发现有超标排污现象。2021年4月25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窑底二次密闭不完全,未采取精细化管理等问题,辉县市环境保护局已对其立案查处,目前已整改到位。

3.辉县市升晖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辉县市高庄乡贾沟村村东,法人代表吴文生,营业执照注册号410782000012254。该公司年产10万吨氧化钙(CaO)项目于2008年8月14日经新乡市环保局审批,文号(新环生态〔2008〕018号),2010年10月25日完成验收,文号(新环生态验〔2010〕2号)。该公司年产10万吨氧化钙项目主要原料为石灰岩,产品为氧化钙,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粗筛-煅烧-出窑-精选-粉磨-成品。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于2018年自然倒闭,生产设备和生产车间已拆除。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针对辉县市宝达建材有限公司2021年4月19日现场检查时发现原料库密闭不完全、厂区地面有积尘等问题,辉县市环境保护局已对其立案查处,于2021年4月20日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辉环罚先告字〔2021〕162号)。目前,该公司已对厂区地面进行保湿保洁,并对原料库进行完全密闭。

2.针对辉县市兴旺建材有限公司2021年4月21日现场检查时发现生产车间密闭不完全的问题,辉县市环境保护局已对其立案查处,于2021年4月22日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辉环罚先告字〔2021〕175号)。目前,该公司已对生产车间进行完全密闭。

3.针对卫辉市天翔建材厂,2021年4月21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已对该厂钙粉车间积尘严重,存在粉尘外逸现象,原料库大棚未密闭到位,大棚内有物料未覆盖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已下达《卫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卫环罚先告字[2021]087号),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目前,该公司已将钙粉车间的积尘进行清理,原料大棚中的物料进行覆盖,对大棚进行了密闭。

4.针对卫辉市永发石灰厂下料口环境脏乱差问题,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2021年4月21日已对该厂下达《关于卫辉市永发石灰厂环保问题的监察通知》,要求该公司立行立改,并制定严格环境管理制度。

5.针对辉县市拂晓工贸建材有限公司2021年4月25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装车库密闭不完全,未采取精细化管理等问题,辉县市环境保护局已对其立案查处,于2021年4月26日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辉环罚先告字〔2021〕184号)。目前,该公司已对厂区地面进行保湿保洁,并对装车库进行完全密闭。

6.针对辉县市隆盛钙业有限公司2021年4月25日现场检查时发现窑底二次密闭不完全,未采取精细化管理等问题,辉县市环境保护局已对其立案查处,于2021年4月26日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辉环罚先告字〔2021〕185号)。目前,该公司已整改到位。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序号3 受理编号

X2HA202104240022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辉县市常村乡瑞丰水泥厂扬尘大。

行政区域

辉县市

污染类型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辉县市常村乡瑞丰水泥厂全称为新乡市瑞丰水泥有限公司,位于辉县市东二环北段路西,法人代表赵海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82675361568R,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0782675361568R001P。该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2008年4月25日经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新环监〔2008〕115号,2009年1月13日经新乡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文号新环验〔2009〕004号。该项目的1条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于2017年9月30日经辉县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公示,文号辉环清改备〔2017〕第026号。该项目主要原料为熟料、脱硫石膏、粉煤灰、石子,产品为水泥。主要生产工艺为熟料、水渣、脱硫石膏、粉煤灰、石子—入磨—水泥;主要生产设备为两台3.2m×13m磨机,配备有4台袋式除尘器,废气经18m高排气筒排放。该公司年产60万吨超细矿粉项目于2013年12月27日经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新环监〔2013〕366号,于2015年1月5日经新乡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文号新环表验〔2015〕3号。该项目主要原料为水渣,产品为矿粉。主要生产工艺为水渣—入磨—矿粉,主要生产设备为两台3.33m立磨,配备有2台袋式除尘器,废气经20m高排气筒排放。该公司已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用电量监控设备和门禁监控系统,并和环保部门联网。

(二)现场核查情况

2021年4月20日,联合调查组对该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坍塌的原料库内堆放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文号辉环先告字(2021)第168号,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群众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后,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执法人员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和频次,期间未发现扬尘污染问题。2021年4月20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正常生产时排放噪声及厂区无组织排放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相关排放标准。2021年4月25日,联合调查组对该公司再次进行了现场核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坍塌的原料库内堆放的物料已覆盖到位。通过调阅在线检测数据,未发现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现象。该公司厂区建有高空喷淋2个,配备有洒水车1辆、吸尘车1辆、固定雾炮机3个,原料库内建有雾森系统。该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其正常生产时排放噪声及厂区内扬尘无组织排放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距离该公司最近的村庄为常村镇常西村,直线距离约300米。调查组通过走访该村村民,未发现反映该公司扬尘污染问题。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已要求新乡市瑞丰水泥有限公司在厂区内及周边固定每天进行4次洒水保洁,进出所有车辆必须全部冲洗,彻底杜绝扬尘污染隐患。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序号4 受理编号

X2HA202104240023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新乡市辉县市张村乡辉县市东方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该厂长期违法生产,扬尘污染严重,批建不符。目前,该公司还在烧煤,气味难闻,环保设施不管用。

行政区域

辉县市

污染类型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群众反映的辉县市东方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辉县市张村乡沙锅窑村西,始建于1993年,法人代表马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82173233101N,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0782173233101N001U。该公司目前共有2个生产项目,分别是年产12.9万吨优质耐火材料生产线技改优化项目和2×2000t/年高温硅线石生产项目。年产12.9万吨优质耐火材料生产线技改优化项目于2016年6月8日经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新环表审〔2016〕51号),2016年11月28日经新乡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新环验〔2016〕156号),主要原料为高铝料、焦宝料、粘土料,产品为耐火材料。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搅拌-成型-烧成-成品,隧道窑产生的废气经水膜除尘+钠钙双碱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破碎工段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和15米高排气筒排放。2×2000t/年高温硅线石生产项目于2017年10月9日通过辉县市环境保护局清改备案(辉环清改备〔2017〕第416号),主要原料为红柱石、莫来石、氧化铝粉,产品为高温硅线石。主要生产工艺为配料-混料-成型-烘干-煅烧-成品,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投料口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该公司已安装用电量监控、视频监控、废气在线监控、无组织监控、门禁系统等,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2021年4月25日上午,联合调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一)关于“该厂长期违法生产,扬尘污染严重,批建不符”的问题

1.经查阅该公司环评手续,该公司环评手续齐全,不存在长期违法生产情况。

2.经查阅该公司检测报告(恒检字20210205-02)和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比对检测报告(恒检字20210104-10)和在线数据,显示该公司无超标排污现象。该公司原料全部密闭存储,原料库内安装有降尘设施,并正常使用,不存在扬尘严重现象。

3.经与该公司生产设备和治污设施对照,该公司年产12.9万吨优质耐火材料生产线技改优化项目和2×2000t/年高温硅线石生产项目环评手续与实际建设的生产设备和治污设施相符,不存在批建不符的情况。

(二)关于“目前,该公司还在烧煤,气味难闻,环保设施不管用”的问题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有一台直径3米的煤气发生炉和管道天然气作为燃料,供该公司年产12.9万吨优质耐火材料生产线使用。该公司年产12.9万吨优质耐火材料生产线使用安装有烟气自动监测设备,经调阅该公司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有超标现象,不存在环保设施不管用的情况。

2.关于“气味难闻”的情况,经走访附近群众,没有反映该公司气味扰民及其他污染问题。2021年4月17日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后,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存在大门密闭不严造成部分气态污染物外溢的违法行为。辉县市环境保护局针对该公司存在的上述问题已对其立案查处,目前,该公司已整改到位。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2021年4月17日现场检查时发现的该公司生产车间大门密闭不严,造成部分气态污染物外溢的违法行为,该公司已对其生产车间大门进行了整修密闭。辉县市环境保护局针对该公司存在的上述问题,已对其立案查处,于2021年4 月20日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辉环罚先告字〔2021〕161号)。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序号5 受理编号

X2HA202104240024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新乡市辉县市冀屯镇宪录村太行文化石厂对面有家复合肥厂,没有手续,偷偷生产,气味难闻。目前,该厂还在新建厂房。

行政区域

辉县市

污染类型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4月25日上午,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群众反映的复合肥厂名称为辉县市手拉手配肥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782MA44FPQC1L。该配肥站为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冀屯镇宪录村的一处销售点,位于宪录村西、S306省道北侧,主要从事手拉手品牌化肥销售,不从事化肥生产。现场检查时,该销售点处于停业状态。经核实,该销售点每年5月份和10月份施肥旺季进行销售,其他时段停业。今年3月份,由于室外仓储棚被大雪压塌,4月初对其进行了修缮。现场发现,该销售点室内仓库有手拉手品牌袋装化肥百余吨,室外仓储棚内有比富得牌配肥设备一台,该设备主要对成品化肥定量进行物理掺混。仓储棚未完全密闭,化肥掺混时容易产生气味。

依据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快配方肥推广应用的意见》(农农发〔2013〕1号)文件内容,“针对每年配肥服务能力在2万吨以下或每小时2.8吨以下的基层智能化配肥服务网点,以农民购买的原料费为基础肥料,按照农民施肥配方进行智能化掺混,掺混后不进入市场流通,不纳入肥料登记和生产许可范畴”。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联合调查组要求该销售点对化肥仓库加强密闭,并将配肥设备由室外移至室内,最大限度减少气味挥发。

2.该销售点负责人承诺,配肥时间错开中午高温时段和居民休息时段,减少对群众的影响。经走访周边群众,群众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序号6 受理编号

新乡X2HA202104220006*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新乡市牧野区寺庄顶村72号翟斌的大院里,之前有做电镀的,干了十几年,土壤和地下水重金属污染,各种电镀药品污染都很厉害。电镀老板叫刘荣昌,前段被查后,最后也未做任何处理。

行政区域

新乡市牧野区

污染类型

土壤水

调查核实情况

经牧野区政府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为“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类问题。

2021年4月23日,调查组对寺庄顶村72号院现场检查时,院内共有3家机械加工企业,分别为:新乡市汇通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乡市艾科滤器制造有限公司及河南恒满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未发现刘荣昌电镀加工点。举报中“寺庄顶村72号院”房东为翟斌,该院于2012年4月和寺庄顶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用于建设露天预制厂,总占地面积14亩。根据寺庄顶村委会出具的证明,2016年春天开始改建厂房。

经调查,举报件反映的电镀加工点实际为铝氧化加工点,负责人为郭用昌,2018年3月份租赁寺庄顶村72号院西侧一处厂房,面积约250平方米,主要从事铝配件、铝制品氧化加工,生产设备为蒸馏器、空压机、制冷机及塑料氧化、水洗槽,原料为20%浓度稀硫酸和工业碱,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车间西侧墙下的雨水排放口进行排放。经对郭用昌及刘荣昌调查询问,发现两人为表兄弟关系,郭用昌主要负责现场铝氧化加工,刘荣昌负责联系业务。经询问,由于时间较长且无资料保存,刘荣昌只回忆起曾为平原工业滤器公司和天瑞液压公司进行过铝氧化加工。牧野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其所述的上游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所调查核实情况与刘荣昌所提供情况一致,均已提供证明,能够证实2018年在寺庄顶村由刘荣昌表哥郭用昌进行过铝氧化加工。郭用昌铝氧化加工点在加工过程中,被房东翟斌发现有可疑行为,对其进行了断电,郭用昌于2019年4月以后未再进行铝氧化加工活动。因郭用昌所欠剩余租赁费未支付,房东翟斌将其加工设备扣留并变卖。

根据铝氧化加工点负责人郭用昌现场对原有场地、周边环境及原污水排放点指认,牧野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公司现场使用土壤快速检测仪对周边土壤进行检测,根据数值显示,该地块土壤因子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牧野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寺庄顶村72号院地下水重金属含量进行采样检测,根据数值显示,地下水因子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2020年11月份,牧野生态环境分局联合王村镇政府及寺庄顶村委会对寺庄顶村排查时,发现该村72号院内共有4家企业:新乡市汇通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乡市艾科滤器制造有限公司、河南恒满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邢洪涛海绵镉加工点,有3家企业涉及环境违法行为问题,并进行立案调查。其中,新乡市汇通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及河南恒满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建问题,均已下达处罚决定书并缴纳罚款,目前,问题已改正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邢洪涛海绵镉加工点因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被移送至公安分局处理,现处于公诉阶段。因原铝氧化加工点设备已被清空,导致排查过程中现场未发现设备。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调查,牧野区政府作出以下处理:新乡市生态环境局牧野分局将委托第三方对该地块做进一步详细采样检测。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经牧野区王村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寺庄顶村包村干部刘勇同志通报批评;给予寺庄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永巨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寺庄顶村环保员李广新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序号7 受理编号

X2HA202104230044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路寨乡贾三村西头有一预制板厂,该企业系该村村支书建设,至今有十几年时间,无任何手续,露天生产,噪声大,扬尘大,严重干扰村民生活。多次反映无结果。

行政区域

原阳县

污染类型

噪声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反映的原阳县路寨乡贾三村西头有一预制板厂实为原阳县路寨乡惠民预制构件厂,位于原阳县路寨乡贾三村,法人代表彭洪卫。该厂于2011年4月开工建设,2011年6月建成投产至今,为彭洪卫租赁贾三村党支部书记彭俊杰场地所建,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725MA9FYDD78C,经营范围为预制构件加工、销售。主要产品:预制构件;主要生产设施:1台搅拌机、1条传送带、1台配料机;原辅材料:石子、大沙、水泥;生产工艺:原料→混合搅拌→挤压→成品。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建设任何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是否属实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原阳县路寨乡政府于2021年4月24日对该厂采取断电措施,并向该厂负责人彭洪卫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其3日内将原料、成品清理完毕,机器拆除到位。

原阳县环境保护局于2021年4月24日依法对该厂立案查处。4月26日,对该厂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原环罚事先告字〔2021〕第108号),并给予该厂罚款7.04万元。

截至2021年4月26日,该预制构件厂的原料、成品已清理,机器设备已拆除到位。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经原阳县路寨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包村干部冯静进行约谈;给予原阳县路寨乡贾三村党支部书记彭俊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序号8 受理编号

X2HA202104230077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新乡市原阳县路寨乡李庄村村民魏功波和牛修珍在村里居民区开办注塑加工厂,无任何手续,噪声大,同时,没有安装处理废气的环保设备,会产生有害废气。

行政区域

原阳县

污染类型

噪声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牛修珍注塑厂的地址在原阳县路寨乡李庄村,负责人牛修珍,身份证号:410725198109172817。主要产品:养殖食物槽拉链;主要设备:3台注塑机、1台粉碎机、1台干燥机;原辅材料:铁链、尼荣颗粒;生产工艺:原材料→液压→成品。无任何手续。

(二)现场核查情况

2021年4月24日,原阳县路寨乡政府对该问题进行核查。经查,该厂于2021年2月底完成设备安装并投入生产使用,场地为牛修珍租赁本村村民李国印的空宅基地。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现场有3台注塑机、1台粉碎机、1台干燥机。未办理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

是否属实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原阳县路寨乡政府于2021年4月24日对该厂采取断电措施,并向该厂负责人牛修珍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其3日内将原料、成品清理完毕,机器拆除到位。

原阳县环境保护局于2021年4月24日依法对该厂立案查处。4月26日,对该厂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原环罚事先告字〔2021〕第107号),并给予该厂罚款4095元的行政处罚。

截至2021年4月26日,该注塑厂的原料、成品已清理,机器设备已拆除到位。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经原阳县路寨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包村干部吴鹏进行约谈;给予原阳县路寨乡李庄村党支部书记牛学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序号10 受理编号

X2HA202104230005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新乡县合河乡贾桥村内的新乡市五海建材有限公司第二十四车间弄虚作假。该车间在环保部门登记的是仓库,可实际上,该车间内包含3个厂,近几年一直在生产。

行政区域

新乡县

污染类型

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4月24日,联合调查组对五海建材有限公司第二十四车间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场检查时该车间未生产,镀锌生产线正在密闭改造,车间内建有3条镀锌线,燃气炉自行拆除。现场检查时,镀锌生产线、原料及成品全部在一个车间内摆放,管理混乱,环境脏、乱、差。该车间为新乡市五海建材有限公司第二十四车间,占地面积1900平方米,其办理的现状环境评估报告内包含此车间,不存在群众反映的该车间在环保部门登记的是仓库和包含3个厂的问题。

是否属实 部分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新乡县生态环境分局对五海建材有限公司第二十四车间下达《实施整改的通知》,责令其对生产车间进行整改,要求镀锌生产线、原料及成品需建设单独的区域,原料及成品分类存放,杜绝脏、乱、差现象。该公司第二十四车间于4月26日已完成整改。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1997- © 版权所有:新乡报业传媒集团(新乡日报社) 运营服务:新乡网
咨询/投诉:0373-3046692 民生热线:3331100 技术支持:北大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