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苏洪峰)4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刚、职伟、鹿建宇、路文忠、郭力铭,秘书长李维山与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王占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荷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晓伟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新乡市黄河湿地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新乡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表决通过了《新乡市北部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开展了“学习辉煌党史,坚守初心使命”专题讲座。
王乐新指出,北部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立法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研究意见建议,整理完善相关资料,按照《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20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紧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放松,较好完成了省定、市定环境保护目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突出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抓住机遇调结构促转型,高质量推进生态强市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联系指导。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是黄河流域保护的重要一环,加强黄河流域湿地保护治理,对维护黄河流域生态系统功能,保障黄河长久安澜、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关注我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状况,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应有之义,也是促进我市民族经济稳健发展、民族领域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要借鉴吸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认真做好调研成果运用转化“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