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4、15批 2021年4月26日)
序号8 受理编号
X2HA202104210024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新乡市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门口车辆经常阻碍交通,道路扬尘严重,晚上噪声嘈杂。
行政区域
卫辉市
污染类型
大气,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位于107国道、226省道及306省道交会处,厂区门口主路是卫辉市石料、水泥等建筑材料运输的重要通道,加之辉县市境内的运输水泥、石料的车辆由此路途经107国道卫辉段,车辆来往容易造成间断性拥堵、扬尘污染现象发生。对于晚上嘈杂问题,经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市分局对不同时段厂区周围声音检测,均符合声级要求。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卫辉市政府责令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对该路段扬尘进行治理,对进出该厂车辆安排保卫人员指挥调度,保证车辆进出厂区有序,并要求在厂区附近禁止鸣笛。对厂区门前道路每天进行道路湿洒,消除道路扬尘。卫辉市公安交警大队对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门口路段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对乱停的车辆进行疏导,对乱停车辆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对违法乱停的车辆进行处罚。
卫辉市政府责令卫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将天瑞水泥厂门口路段设为重点扬尘污染监管区域,加强对该路段的洒水保洁力度,减少扬尘污染现象发生,持续提高环境污染防治水平,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是否办结
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序号9 受理编号
X2HA202104210106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101省道路边,后河派出所东100米,京中加油站斜对面,有一个新建工厂无名黑色的钢构厂房,黑色钢结构厂房的后面有一个白色钢结构厂房,白色钢结构厂房东头的工厂,每天昼夜不停生产,气味刺鼻,没有任何手续,粉尘化工原料,危险废物遍地都是。
行政区域
卫辉市
污染类型
大气,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4月22日,联合调查组立即到卫辉市后河镇京中加油站附近进行全面排查。经现场核实:该厂房属于河南红旗特种电机有限公司所有,由于自身经营不善,长期停产,于今年3月底私自将闲置车间出租给卫辉市孙杏村镇汲城村柴凤磊经营,用于生产养殖设备,双方于2021年4月初约定从5月1日起开始承租。
经现场查看,现场未生产,车间内存放有部分生产原料及机器设备、模具若干及叉车一台,车间及附近没有发现产品,地上堆放有部分钙粉、玻璃纤维丝、树脂、机器用液压油等原材料,无危险废物,刺鼻性气味由液压油发出。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由于租赁方负责人没有提供出相关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环评手续,目前,卫辉市依据散、乱、污取缔标准对其进行“两断三清”。目前已取缔到位。
卫辉市政府责令卫辉市后河镇政府对其镇工业办公室主任魏玉涛进行警示约谈,杜绝今后出现类似情况。下一步,卫辉市政府将安排生态环境保护局、各乡镇政府对区域内进行全面排查,杜绝此类现象。
是否办结
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序号10 受理编号
X2HA202104210060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卫辉市东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没有任何环保设备和手续,几十台机器昼夜不停生产,气味大,化工原料露天堆放。
行政区域
卫辉市
污染类型
大气,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卫辉市东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院内有两家企业,分别为卫辉市东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新乡市欣航养殖设备有限公司。
1.卫辉市东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卫辉市后河镇工业园区。该公司《年产6000吨混凝土外加剂生产线项目》于2012年8月24日由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为新环监[2012]178号,于2014年1月24日通过新乡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文号为新环验[2014]13号。2020年6月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91410781054745550T001W。该企业主要产品为混凝土外加剂,原辅材料为聚醚类混凝土减水剂、葡萄糖酸钠、麦芽胡精、氯化钠、水;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废气污染物排放。工艺流程为:水-聚醚类外加剂-葡萄糖酸钠-麦芽胡精-氯化钠-搅拌-成品。生产设备和总用电均安装有用电量监控设备。
2.新乡市欣航养殖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卫辉市后河镇工业园区天利高频焊管有限公司厂区内(卫辉市天利高频焊管有限公司已不存在)。该公司《年产2000吨养殖设备生产线项目》于2020年10月21日由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为新环表审[2020]31号,2021年3月1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91410781MA4709TA11001W。目前已基本建成,尚未验收。该企业主要产品为复合漏粪板、产床上架,主要原材料为碳酸钙、石英砂、苯乙烯、普通聚苯乙烯、不饱和树脂、颜料、玻璃纤维、钢筋骨架;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来自焊接烟尘、搅拌粉尘,搅拌、加热固化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工艺流程为:外购原料-混合搅拌-加热固化-检验-成品。
(二)现场核查情况
2021年4月22日上午,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执法人员对两家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卫辉市东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未生产,未发现有废气产生;气味来源主要来自新乡市欣航养殖设备有限公司原料库内存放的苯乙烯及不饱和树脂,该公司租赁卫辉市天利高频焊管有限公司老厂房,原料车间和钢筋骨架焊接车间在一个通长车间内,未设置单独密闭的原料车间,导致原料气味部分散出;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共建有5台液压机,废气设施安装有袋式除尘器及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该公司生产设备及治污设备共有12台22kw/h电机,每台液压机有40根1.2kw/h加热管,正常生产1小时需要约700度电,通过调取新乡市欣航养殖设备有限公司用电量(用户名为卫辉市天利高频焊管有限公司)及企业用电缴费证明显示该企业自2020年12月22日开工建设至2021年4月22日至今共使用6516度电,缴纳5000元电费,目前余额988.45元,由此推断该公司自建设期以来还未投入生产,厂区内未发现任何化工原料露天堆放。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21年4月22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对该公司原料库与钢筋骨架焊接车间未隔离,造成原料气味部分散出的行为,下达了《关于新乡市欣航养殖设备有限公司存在问题的监察通知》。目前,该公司已购买做隔断用原材料,对原料车间和钢筋骨架焊接车间进行隔离,设置单独密闭的原料车间,现已整改到位。
下一步,卫辉市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做好该企业的日常监管,防止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是否办结
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序号11 受理编号
X2HA202104210034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新乡市新乡县翟坡镇李任旺村集市向东300米有一家化工厂,异味刺鼻。
行政区域
新乡县
污染类型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4月22日,联合调查组对新乡市中晶化工有限公司、新乡市伟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
1.新乡市中晶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车间长期未生产,车间已出现部分坍塌,生产设备已生锈,车间地面集尘较厚,无生产迹象。因该公司与新乡市伟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在一个院内,共用一台变压器和一台3t/h天然气锅炉,变压器、天然气锅炉用户名称均为新乡市伟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故无法调取新乡市中晶化工有限公司用电量。
2.现场检查时,新乡市伟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未生产,近期无生产迹象,调取该公司2021年1月1日~4月23日用电量监控数据显示:产污设备及治污设备用电量均为零。
针对“异味刺鼻”问题,经查,新乡市伟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料仓库存放有丙酮肟原料。现场检查时,原料窗户密闭不严,造成丙酮肟气味溢出,厂区内有气味,厂区外未闻到明显气味。联合调查组对周边群众进行了走访调查,均表示该院近半年没有生产动静,附近未闻到明显气味。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新乡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无超标数据。
2.新乡县生态环境分局现场要求该公司对原料仓库窗户进行密闭,目前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是否办结
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序号12 受理编号
X2HA202104210035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新乡县七里营敦留店村村东,紧挨着胜利渠管理局,有一水泥管厂,生产噪声大,扬尘严重,夜间生产影响村民休息。
行政区域
新乡县
污染类型
噪声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新乡县七里营敦留店村村东有一家水泥管厂”名称为新乡县小冀镇兴隆机井加工厂,地址位于新乡县小冀镇西石碑村,经营者魏发敏,无环保手续。新乡县小冀镇政府在2020年集中开展的“散、乱、污”专项整治中,将该厂列为“散、乱、污”企业,要求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设备和产品)的标准于2020年5月份进行取缔。该厂生产设备和原料已于2020年5月底已全部清除。
(二)现场核查情况
2021年4月22日,联合调查组对新乡县小冀镇兴隆机井管加工厂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厂区内无生产设备和原料,无生产迹象,现场仅有少量成品机井管存放。该厂东、南、北三侧为农田和河道,西侧最近的住户约为200米。针对群众反映的夜间生产噪声和扬尘问题,对附近的住户进行了走访,均反映该厂自设备拆除后未发现生产噪声和扬尘等现象。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新乡县小冀镇政府立即对西石碑村村委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要求限期对院内存放的机井管进行清理,2021年4月24日20时已彻底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
是否办结
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经新乡县小冀镇镇党委研究决定,针对西石碑村未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成品机井管清理到位的行为,对西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葛玉红进行通报批评。
序号13 受理编号
D2HA202104210011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新乡县七里营镇曹庄村,禹新化工有限公司,排放工业固废随意倾倒在107国道距厂东头300米处。
行政区域
新乡县
污染类型
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4月22日上午,联合调查组对新乡县禹新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由于原料盐酸目前购买困难,2021年4月18日停产至今。该公司共有2个成品池、2个沉淀池,沉淀池内现存废渣35.4吨(台账附后)。该公司固体废物出售给新乡县七里营镇南新庄村制砖厂,用于制砖(协议附后)。
针对反映的“工业固废随意倾倒在107国道距厂东头300米处”问题。经调查,现场在新乡县新禹化工有限公司东500米处,107国道辅道右侧地势低凹处,存放有固体废物,占地长约4米、宽约2米,固体废物南侧为农田。查看后,发现与经新乡县禹新化工有限公司的沉淀废渣相似。随即将新乡县禹新化工有限负责人(曹守岗)叫到现场询问,负责人(曹守岗)承认此处确为该公司堆存的废渣。询问中得知,该公司在2019年6月租用临时车辆在将废渣运送至砖厂途中,由于车辆破旧,车厢右侧挡板脱落,将约2吨固体废物撒落在路上。当时出于安全考虑,将废渣推到路边的土地上暂时堆存。至今未进行清理。由于该公司废渣堆存地点距该公司较远(约500米),认为和正常土壤区别不大,环境意识较差,至今未进行清理,直至此次举报后才被发现。
现场走访固废堆存处边上农田主人曹纪山,经曹纪山确认此处固废是在2019年6月堆存的,近期没有倾倒过,该固废对农作物没有影响。
是否属实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新乡县生态环境分局对新乡县禹新化工有限公司下达《改正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该公司对堆存在路边的固废进行清理,并妥善处置,目前整改已完成;对该公司随意堆存固废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新环罚先告字【2021】第173号)。
另外,新乡县政府责成新乡县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如有违法行为,将从严查处。
是否办结
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序号14 受理编号
新乡D2HA202104190017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辉县市南寨镇孙石窑村,村原党支部书记,毁林盖别墅。
行政区域
新乡市
辉县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一、经调查,南寨镇孙石窑村现任党支部书记帖托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驻扶贫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在孙石窑村无房产;帖托前任村党支部书记为张为民,张为民为南寨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孙石窑村无房产;张为民前任村党支部书记为郭白虎,在孙石窑村有宅基地,无别墅。
二、经核查,2015年2月,郭白虎在未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将位于南寨镇孙石窑村秋沟景区大门北侧路东的林地毁坏(最北端距离景区大门约200米、最南端距离景区大门约70米、小地名为北皮窑),随即,辉县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对其进行了处罚(辉林罚书字[2015]第0015号),处罚面积4835.5平方米;2017年左右,郭白虎在修该场地东侧靠山体的护岸时,又因未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毁坏林地,2017年8月,辉县市林业局对其进行了处罚(辉林罚书字[2017]第0060号),处罚面积200平方米。
根据辉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2017年至今举报位置的卫星地图和对举报位置及周边进行的现场勘查,未发现2017年至今有新毁林建造别墅情况。
2015年、2017年,辉县市林业局针对郭白虎毁林行为已进行了行政处罚,并且郭白虎因其他违法违纪行为,2017年9月被辉县市纪委开除了党籍;针对此次举报,联合调查组现场对郭白虎进行了批评教育。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5年、2017年,辉县市林业局针对郭白虎毁林行为已进行了行政处罚,并且郭白虎因其他违法违纪行为,2017年9月被辉县市纪委开除了党籍;针对此次举报,联合调查组现场对郭白虎进行了批评教育。
是否办结
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序号15 受理编号
X2HA202104200077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新乡市辉县百泉镇小官村耐火厂,该厂周边基本都是住户,一墙之隔还有一个银河小区。该厂院内有大量耐火缸砖,厂里边有6米高的大烟囱没有安装净化除尘装置,烟囱是多年前建造的,有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早应该拆除。每天都有车辆进出拉货,“制造”灰尘满天飞。
行政区域
辉县市
污染类型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群众反映的辉县百泉镇小官庄村耐火厂为辉县市森达保温耐材科技有限公司(原辉县市明强保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变更为辉县市森达保温耐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辉县市百泉镇小官庄村南,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1000吨标准耐火砖及异形耐火砖,2007年8月辉县市人民政府对该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辉政限治字〔2007〕第96号),2008年1月限期治理项目通过辉县市环境保护局验收,主要生产设备:压力机、天然气耐火砖窑;主要生产原料:耐火颗粒料;生产工艺:耐火颗粒料—压制成型—晾干—装窑—烧制—成品;配备有袋式除尘器。
2021年4月21日,联合调查组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该企业已于2016年断电、停产至今。目前,生产设备及炉窑已损坏,不具备生产能力。目前,院内露天存放2016年生产的成品耐火砖,院内南侧建有一座高15米、直径1.5米砖的混结构烟囱。经询问百泉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该企业院内南侧烟囱建设时间较早,为预防出现安全隐患,于2005对烟囱进行了加固处理,每隔一米用钢圈对烟囱外体进行了加固,目前等待拆迁。该企业院内两侧为辉县市第四人民医院临时停车场,车辆进出频繁。因辉县市第四人民医院扩建计划征用该企业土地,目前该企业等待搬迁。
联合调查组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均反映该企业长期停产、无大型车辆进出,仅小车进出频繁。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要求该企业对厂区内存放的耐火砖进行覆盖,目前已覆盖到位。
2.要求辉县市第四人民医院对停车场未硬化地面进行硬化,加强保湿保洁。
是否办结
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序号16 受理编号
D2HA202104210010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新乡市辉县市胡桥乡八十亩地村南侧,河南中原出彩教育科技研究院辉县市大成实验教育学校,非法占地100多亩。
行政区域
辉县市
污染类型
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4月21日下午,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群众反映的项目名称为辉县市大成实验学校建设工地,位于辉县市胡桥办事处八十亩地村南侧,项目投资方为河南中原出彩教育科技研究院。经查,该项目于2020年5月开始建设,规划占地85.98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目前已建成一座E字型教学楼、两栋宿舍楼、一栋餐厅楼。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辉县市2020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新政土﹝2020﹞53号),该宗地块(5.732公顷合85.98亩)批准转为建设用地,辉县市人民政府以《关于胡桥街道办事处八十亩地村办理使用土地手续的批复》(辉政土﹝2020﹞54号)将该宗以使用方式供应给八十亩地村作为教育项目建设用地。调查组对该项目的占地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查测量,实际占地79.62亩,并未超出供地面积。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下一步,辉县市政府将责成辉县市教体局、辉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对该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合理用地的同时,严控施工扰民。
是否办结
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