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X2HA202104200008
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阳和街道办事处小庄村,集体耕地有4亩被村两委外租。之前是租给化工厂做生产和材料储存,2021年化工厂被举报取缔,现在化工厂原址上为木香农庄饭店。
原阳县
其他污染
经查,群众举报的问题地点位于原阳县阳和街道办事处小庄村村南,该土地性质不是“耕地”,经县自然资源部门确认为“建设用地”,西邻坟地,东邻住宅,北邻耕地,南邻建设用地,面积约4.072亩(图斑号为20号,地类号为203),该土地所有人为阳和街道办事处小庄村村委会。2011年,张春健租用该土地及地上附属8间房屋作为仓库使用,张春健从事销售聚氧乙烯醚乳化剂工作,租用该场地当做仓库存放聚氧乙烯醚乳化剂使用。2019年9月底,因市场原因,该处不再作为存放聚氧乙烯醚乳化剂使用,房间内的产品已清理干净,之后该处一直闲置。按照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工作要求,张春健与小庄村委会签订的原20年期合同作废,张春健与小庄村委会于2019年11月27日按规定重新签订了5年期承包合同,承包费共16000元。
2021年3月24日,木香农庄饭店负责人李站峰与张春健签订了租赁协议,租用该处经营饭店,租赁期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4年10月7日,木香农庄饭店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目前,木香农庄饭店正在装修中,未开业,其院内铺设有排水管道并接入市政管网,厨房使用全电灶具并安装有餐饮油烟净化设备。
部分属实
下一步,原阳县阳和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对木香农庄饭店的监管力度,确保其经营期间正常使用并定期清理餐饮油烟净化设备。
是
无
19
X2HA202104200102*
卫辉市狮豹头乡白寺村和东沟村交界处(名称24道湾),三区两线禁采区、跑马岭地质公园区内。
1.卫辉市水利局局长崔庆帅于2019年9月份让他手下亲信开始在白寺和东沟交界处(24道湾),以修理河道护坡为名,实际是开山卖石头,非法采矿(没有环保等任何手续),大批石料卖向市场。破坏面积从白寺村到东沟出口大约有3公里,盗窃国家资源价值上亿元。
2.2019年10月份左右,卫辉市水利局局长崔庆帅让公路局个别人以修路供料为由,在塔岗水库上游,没有环评等手续的情况下,建大型石料场名称为卫辉市鑫泰建材有限公司。
3.跑马岭景区在狮豹头水库建大型停车场。
为了应付中央生态环保督查组进入河南,卫辉市鑫泰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份拆除。
卫辉市
生态
二、调查情况
关于“卫辉市水利局局长崔庆帅于2019年9月份让他手下亲信开始在白寺和东沟交界处(24道湾),以修理河道护坡为名,实际是开山卖石头,非法采矿(没有环保等任何手续),大批石料卖向市场。破坏面积从白寺村到东沟出口大约有3公里,盗窃国家资源价值上亿元。”问题调查情况。
经查:崔庆帅,2017年11月至今任卫辉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卫辉市水利局在实施卫辉市蓄滞洪区2017年度工程建设中,需要用浆砌石材料,由于市场无法买到石料用于蓄滞洪区工程项目建设。2019年7月22日,水利局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解决卫辉市蓄滞洪区2017年度工程石料的请示》(卫水字〔2019〕75号),2019年7月24日,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调解决相关问题。2020年2月25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人员发现狮豹头乡东沟村二十四道湾有人开采矿产资源,随即进行调查。经调查:2018年3月23日济源市正海实业有限公司(法人成文明)在“卫辉市蓄滞洪区2017年度工程”中中标,之后委托李云豪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受委托人李云豪为解决工程用料,于2020年2月份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人员在卫辉市狮豹头乡东沟村西北地开采矿产资源,约28000吨,市值约30万元。24道湾全长约有3公里,盗采区域在此范围内,并非全线盗采。
(二)关于“2019年10月份左右,卫辉市水利局局长崔庆帅让公路局个别人以修路供料为由,在塔岗水库上游,没有环评等手续的情况下,建大型石料场名称为卫辉市鑫泰建材有限公司。为了应付中央生态环保督查组进入河南,卫辉市鑫泰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份拆除。”问题调查情况。
经现场核查,卫辉市鑫泰建材有限公司是卫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下属国有企业,该公司于2019年7月注册成立,主要任务为G107东移工程供料,2019年9月在二十四道湾建成石料场。现场查看石料厂正在拆除。
(三)“关于跑马岭景区在狮豹头水库建大型停车场”问题调查情况。
经现场核查,该停车场位于跑马岭景区大门南侧路东,紧邻狮豹头水库,占地约10亩,为跑马岭景区停车场。2019根据卫政文〔2019〕33号卫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卫辉市跑马岭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工作实施方案》,停车场建设是创建4A级景区的一项重要指标,因此卫辉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关于解决跑马岭景区停车场建设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2019〕14号,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支持跑马岭景区停车场项目建设。
基本属实
关于“卫辉市水利局局长崔庆帅于2019年9月份让他手下亲信开始在白寺和东沟交界处(24道湾),以修理河道护坡为名,实际是开山卖石头,非法采矿(没有环保等任何手续),大批石料卖向市场。破坏面积从白寺村到东沟出口大约有3公里,盗窃国家资源价值上亿元。”问题整改情况
卫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3月30日对李云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开采行为,罚款459660元。
(二)关于“2019年10月份左右,卫辉市水利局局长崔庆帅让公路局个别人以修路供料为由,在塔岗水库上游,没有环评等手续的情况下,建大型石料场名称为卫辉市鑫泰建材有限公司。为了应付中央生态环保督查组进入河南,卫辉市鑫泰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份拆除。”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5月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卫辉分局责令该公司停产,并将其变压器断电,6月份进行了行政处罚,处以罚金2万元。该公司从2020年5月底停产至今。该公司在办理相关环评手续无果后,于2021年3月初开始拆除厂房和设备,目前厂房已拆除完毕。
下步我市将以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私挖乱采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破坏的山体及时进行修复。
是
无
10
X2HA202104200084
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桥北乡马井村出村道路(菜市街)被村两委伙同郑州利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强行占用,违法施工建设钢结构大棚,阻碍车辆通行。
平原示范区
其他污染
关于群众反映的“村两委伙同郑州利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强行占用,违法施工建设钢结构大棚”问题:经查,为有效破解菜市街存在的摊位摆放混乱,环境脏乱及摊贩在S227省道两侧占道经营造成交通堵塞等问题,桥北乡马井村两委于2018年10月18日,通过“4+2”工作法决定对该菜市街进行升级建设。2019年3月23日,桥北乡人民政府为该项目出具了马井村菜市街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立项证明,2019年4月9日,该项目取得平原示范区发改局出具的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9-410773-51-03-013293),2019年9月26日,马井村两委与郑州利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桥北乡马井村菜市街综合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马井步行街合同》,目前升级改造项目仅完成了主体钢构搭设工作。马井村委会与郑州郑州利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合作经过了马井村两委“四议两公开”、乡政府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立项,且用地符合桥北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此不存在强行占用,违法建设。
关于群众反映的“阻碍车辆通行”问题:经查,菜市街改造方案中建筑主体中间留有6米宽通道,主体楼东西两侧为5米宽步行街,且该条街主要功能为菜市商业街、农贸市场,不承担主要交通道路功能,因此不存在阻碍车辆通行问题。
部分属实
下一步,我区桥北乡将进一步规范菜市街日常经营活动,严厉打击整治各类占道经营和混乱经营行为,方便群众生活的同时,提升桥北乡对外形象,助推乡村振兴。
是
无
111
D2HA202104200019
新乡市辉县市薄壁镇孟村南边,程村煤矿门口,有一碎石生产线(散乱污企业),以回收土地流转的名义,毁坏农耕地,采石采砂,导致农民无法复耕
辉县市
生态,土壤
针对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辉县市薄壁镇政府联合生态环境局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全面排查,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2021年4月21日,联合调查小组对薄壁镇孟村南边,程村煤矿(辉县市龙田煤业有限公司)门口及四周进行现场排查发现:
辉县市薄壁镇孟村南侧300米处、程村煤矿(辉县市龙田煤业有限公司)龙田大道北侧薄壁镇孟村周转场,负责人尚阮东,总占地面积6500平方米,四周均设置有严密围挡。现场堆放物料有煤矸石和废食用菌培养基,其中煤矸石约100吨、堆放面积约90平方米,用于煤矿产生的煤矸石周转经销。现场检查时,该周转场内未发现有碎石生产线及生产设备,无采石采砂现象。
孟村周转场西北侧原为郭小龙煤矸石洗选场,该场原有煤矸石破碎、洗选等生产设备,2018年7月已由辉县市薄壁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取缔到位,现为闲置空地。
辉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人员现场采取“国土调查云”软件对孟村周转场土地属性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显示该地块属于采矿用地,不属于耕地。
现场发现问题:辉县市薄壁镇孟村周转场四周虽设置有严密围挡,但堆放的煤矸石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抑制扬尘产生。
部分属实
辉县市薄壁镇孟村周转场已对露天堆存煤矸石进行了全面覆盖,并保湿保洁。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对该周转场堆存的煤矸石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抑制扬尘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021年4 月22日,对该单位下达了《环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辉环罚先告字〔2021〕172号)。
是
无
12
D2HA202104200030
新乡辉县百泉镇小官庄南边,生产钢砖的耐火材料厂,无手续,噪音大
辉县市
噪音
群众反映的“小官庄南边耐火材料厂”为辉县市森达保温耐材科技有限公司(原辉县市明强保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变更为辉县市森达保温耐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辉县市百泉镇小官庄村南,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1000吨标准耐火砖及异形耐火砖。2007年8月,辉县市政府对该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辉政限治字〔2007〕第96号)。2008年1月,限期治理项目通过辉县市环境保护局验收,主要生产设备:压力机、天然气耐火砖窑;主要生产原料:耐火颗粒料;生产工艺:耐火颗粒料—压制成型—晾干—装窑—烧制—成品;配备有袋式除尘器。
2021年4月21日,联合调查组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该企业已于2016年断电、停产至今,生产设备及炉窑已损坏,不具备生产能力。目前,院内露天存放2016年生产的成品耐火砖。该企业院内两侧为辉县市第四人民医院临时停车场,车辆进出频繁。因辉县市第四人民医院扩建计划征用该企业土地,目前该企业等待搬迁。联合调查组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均反映该企业长期停产、无噪声影响。
部分属实
要求该企业对厂区内存放的耐火砖进行覆盖,目前已覆盖到位。
是
无
113
D2HA202104200055
新乡市辉县市张村镇张村,安通交通器材厂,冒黑烟,气味难闻、噪音严重
辉县市
大气,噪音
2021年4月21日上午,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该企业名称为辉县市安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位于辉县市张村乡张村,法人代表刘长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782MA44FCGF7G,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10782MA44FCGF7G001Q。经查,该公司年加工12万只反光锥项目2017年10月9日辉县市环境保护局清改备案(辉环清改备〔2017〕第412号),该项目主要原料为废旧橡胶,产品为反光锥,主要生产工艺为破碎-密炼-开炼-制片-膜压成型-贴反光条-成品,主要设备:破胶机1台、密炼机1台、开炼机1台、硫化机8台。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厂区内贮存的砂土料未完全覆盖,未发现冒黑烟,噪音大问题,举报反映的气味难闻为该公司部分成品未及时入库、使用的原料为废旧橡胶而产生的气味。
经调阅该公司2021年4月份的废气排放在线数据和VOC排放在线数据均为达标排放(在线数据附后)。2021年4月21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的废气排放口和厂界四周无组织排放、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均未超标(检测结果附后)。
部分属实
该公司自愿拆除部分落后设备,进一步提标整治,在整治完工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生产。现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对厂区内贮存的砂土料进行完全覆盖,堆放的成品及时入库。针对该公司厂区内贮存的砂土料未完全覆盖的环境违法行为,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已对其立案查处,于4 月22日下达了《环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辉环罚先告字〔176〕号)。
是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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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HA202104200037
辉县市张村乡柴庄北界碑沟东、西两侧,有石灰窑,灰钙厂,采石场污染严重
辉县市
大气,生态
经查,群众反映的辉县市张村乡柴庄北界牌沟位于辉县市和卫辉市交界处,该区域未发现灰钙厂和采石场,共有4家石灰窑企业,位于辉县市境内的企业是辉县市宝达建材有限公司和辉县市兴旺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卫辉市境内的企业是卫辉市天翔新型建材厂和卫辉市永发石灰厂。
(一)辉县市宝达建材有限公司
该公司位于辉县市张村乡井南洼村,法人代表裴龙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782559626557U,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10782559626557U001P。该公司年产12万吨超细优质氧化钙技改项目于2020年8月4日经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新环表审〔2020〕19号),2020年9月21日完成自主验收。项目主要原料为白云质灰岩、煤炭,产品为氧化钙,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粗筛-煅烧-出窑-粉磨-成品。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经调阅该公司19日至21日用电量在线数据,该公司未恢复生产。4月19日现场检查时发现原料库密闭不完全、厂区地面有积尘等问题。
(二)辉县市兴旺建材有限公司
该公司位于辉县市张村乡井南洼村,法人代表李海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782579200422J,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10782579200422J001R。该公司年产10万吨氧化钙项目于2010年8月6日经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新环生态〔2010〕30号),2017年11月1日经新乡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新环生态验〔2017〕第5号)。项目主要原料为石灰岩、煤炭,产品为氧化钙,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粗筛-煅烧-出窑-粉磨-成品。现场检查时,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经调阅用电量数据,显示无生产用电量,但是生产车间存在密闭不完全现象。
(三)卫辉市天翔新型建材厂
该公司位于卫辉市郭坡村,法人代表郭保成,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91410781MA40CDJQ9J,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10781MA40CDJQ9001P。 2019年初,对现有工程的灰窑进行了技术改造,在原有厂区内建设年产10万吨环保节能型蓄热式石灰窑改造项目,2020年8月27日经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新环表审〔2020〕22号),基本建成,未投产、未验收。生产工艺为石灰岩-运输-破碎-筛分-煅烧-传送-破灰-存入筒仓-消化-选粉-研磨-成品。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钙粉车间积尘严重,物料大棚未密闭到位,大棚内有物料未采取防扬散措施。
(四)卫辉市永发石灰厂
该公司位于卫辉市郭坡村,法人代表朱秀芳,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914107810700829618,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107810700829618001P。该公司在原有厂区内将原有的石灰窑升级改造为《年产10万吨环保节能型蓄热式石灰窑改造项目》,2018年12月10日经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新环表审〔2018〕第24号),2020年7月自主验收。主要原料为石灰岩、煤炭等。生产工艺为石灰岩-破碎-筛分-中转仓-铲车-受料斗-皮带机混合-提升窑炉顶-布料系统-煅烧-出灰机-成品。经现场查看在线数据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放限值要求,无超标排污现象。该公司下料口环境脏乱差,积尘严重。
部分属实
(一)针对辉县市宝达建材有限公司4月19日现场检查时发现原料库密闭不完全、厂区地面有积尘等问题,辉县市环境保护局已对其立案查处。2021年4月20日,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辉环罚先告字〔2021〕162号),处以罚款5.96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对厂区地面进行保湿保洁,并对原料库进行完全密闭。
(二)针对辉县市兴旺建材有限公司4月21日现场检查时发现生产车间密闭不完全的问题,辉县市环境保护局已对其立案查处,于2021年4月22日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辉环罚先告字〔2021〕175号),处以罚款5.96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对生产车间进行完全密闭。
(三)针对卫辉市天翔新型建材厂2021年4月21日现场检查发现的钙粉车间积尘严重,物料大棚未密闭到位,大棚内有物料未采取防扬散措施的问题,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市分局对其立案查处。目前该公司已将物料覆盖,正在对大棚进行密闭。
(四)针对卫辉市永发石灰厂,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市分局对该公司下达监察通知,要求该公司立行立改,并严格制定环境管理制度。
是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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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HA202104200038
新乡市辉县市黄水乡西平村无名碎石厂(新晋高速项目)环保手续不全,建设地址不对,批建不符,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原材料及成品露天堆放,扬尘大
辉县市
其他污染,大气
群众反映的黄水乡西平村北边无名碎石厂实际为新晋高速项目2标4工区一号碎石场。该项目于2018年12月24日经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新环生态书审﹝2018﹞6号),该碎石场于2019年12月建成投产。主要生产工艺为碎石→粗碎→细碎→筛分→成品。原材料为新晋高速公路施工红线范围内碎石。主要生产设备为颚破机、锤破机和筛分机,袋式除尘器两套,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
2021年4月21日,联合调查组在前期调查基础上再次对新晋高速项目2标4工区一号碎石场进行了现场核查。该碎石场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已对砂石材料进行全面覆盖,场区道路采用冲洗车进行降尘抑尘;声屏障已安装到位;针对该碎石场砂石材料露天堆放覆盖不到位、场区内道路保湿保洁不到位的问题,辉县市交通运输局已对该碎石场的主管单位(中港集团新晋高速项目经理部)处以罚款2万元,并对新乡融盛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中港集团新晋高速项目经理部进行约谈;辉县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针对该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露天堆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辉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已对其立案查处,责成该碎石场未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并通过验收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部分属实
该公司自愿拆除部分落后设备,进一步提标整治,在整治完工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生产。现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对厂区内贮存的砂土料进行完全覆盖,堆放的成品及时入库。针对该公司厂区内贮存的砂土料未完全覆盖的环境违法行为,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已对其立案查处,于4 月22日下达了《环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辉环罚先告字〔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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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HA202104200041
辉县市有一集装箱车,车内有一台生产废泡沫热熔块的机器。举报人称,该车辆在辉县周边各个废品收购点加工泡沫,流动生产,气味刺鼻污染严重。该车辆联系方式:13781971334。
辉县市
大气
2021年4月21日,经调查组调查:被举报人姓名刘兆涛,联系方式:13781971334,系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大块村人,车辆牌照为川M1366P。通过排查,在凤泉区大块镇大块村大块加油站南800米路东一院内查找到该车辆,车上有一台生产废泡沫热熔块的机器,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未闻到刺激性气味。
当事人驾驶证信息和车辆手续齐全,车辆系四川省资阳市希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当事人与该公司签订联产联销加盟合同,使用期限10年,车辆与生产废泡沫热熔块的机器是一体的,为流动废泡沫专用加工车,是资阳市希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专利产品,当事人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
经联合调查组询问:当事人称曾在新乡周边县区发放上门回收废泡沫名片进行宣传,但未在辉县境内生产。
部分属实
车辆暂停放于辉县市交警大队铁骑中队。下一步,辉县市公安部门就此车辆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是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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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HA202104200042
辉县市孟庄镇常屯,新乡市新宇机械配件厂,治理不达标,废气、粉尘以及噪声污染严重
辉县市
大气,生态
(一)企业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新宇机械配件厂实际名称为辉县市新宇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位于辉县市孟庄镇常屯村,占地面积3800㎡,法人代表皮森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82794266547F,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10782794266547F001Q(属于简化管理)。该公司年产1500t精密机械配件项目于2006年8月7日经原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为新环监〔2006〕第412号;2006年12月29日经辉县市环保局验收,文号为辉环验〔2006〕34号。主要生产设备为2吨中频电炉一台,混砂机一台;主要原料为生铁锭、铸造砂;产品为机械配件;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熔炼—造型—浇铸—清砂—成品。2019年,该公司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文件《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9〕84号)的要求完成了附件2《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附件3《工业窑炉专项治理方案》、附件6《铸造行业深度治理方案》治理任务,并于2020年4月25日通过专家验收。该公司按要求安装有用电量监控、视频监控、颗粒物有组织在线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二)现场核查情况
1.2021年4月21日,联合调查组对辉县市新宇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现场核查,该公司东邻空地,南邻河南宏宇特铸股份有限公司,西临乡村小路,北邻闲置厂房,无环境敏感点;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
2.该公司全部生产工序均在密闭生产厂房内进行,其中熔炼、混砂等工序进行了车间内二次密闭,废气经集中收集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外排;浇铸工序配建有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废气并与车间顶部二次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排放。熔炼工序及混砂、浇注工序和车间二次收集分别由两个独立的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同一个排气筒排放,该排放口安装有组织颗粒物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其他生产工序均按要求实行分区域作业,生产厂房顶部配有喷淋设施,用于控制和减少生产车间无组织粉尘污染,厂区内安装有TSP微型空气检测仪器。
3.经现场调阅该公司2021年4月份有组织废气在线监控数据,显示颗粒物达标排放。2021年3月16日,公司委托河南永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检测,《检测报告》(豫永检测WT2021018)显示达标排放。因该企业停产,目前不具备检测条件故未重新委托检测。发现的主要问题:生产车间北侧、南侧各有一处窗户玻璃破损密闭不严。
部分属实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已对该公司生产车间密闭不严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于2021年4月22日对该企业下达《环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辉环罚先告字〔2021〕174号)。目前,辉县市新宇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已对生产车间窗户玻璃破损处进行整改密闭。
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