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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3日 星期

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
(第 9、11、12批 2021年4月22日)

序号

1

受理编号

D2HA202104170019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新乡市辉县市百泉镇后窑村老赵沟自然村,打着尾矿治理的名义进行采石,买卖。富庄村,辉县市政府非法占用农民耕地,无手续,督察组来检查时停工1个月,机器藏在富庄村沟里。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一)反映“关于百泉镇后窑村老赵沟自然村,打着尾矿治理的名义进行采石,买卖”的问题。

群众反映“打着尾矿治理的名义”的问题实际上是位于辉县市百泉镇后窑村老赵沟自然村的辉县市富庄村灰岩开采区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以下简称富庄治理项目)。经查,辉县市依据《辉县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7-2025)》,2019年3月4日,原辉县市矿产资源管理局向辉县市人民政府提出《关于2019年露天矿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辉矿管〔2019〕14号)的请示,申请启动富庄治理项目。2019年3月10日,辉县市人民政府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2020年10月底,辉县市百泉镇人民政府开始组织实施治理项目,按照“新增项目不产生、不外运土石方,采取自然修复、客土回填覆土、绿化等方式进行简易治理”的要求,项目治理过程中对产生的危岩体废料均就地掩埋、平整。该项目于2020年12月底完工,现状地表已覆土,撒播草籽。

(二)反映“富庄村,辉县市政府非法占用农民耕地,无手续,督察组来检查时停工1个月,机器藏在富庄村沟里”的问题。

群众反映“富庄村,辉县市政府非法占用农民耕地,无手续”的问题实际为辉县市在百泉镇富庄村、后窑村规划建设的九山高级中学项目,规划面积296.58亩,该项目于 2020年9月23日在辉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20-410782-83-03-082905),符合《辉县市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2020年9月13日,辉县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项目选址定点,该区域土地在2018年~2021年期间,分别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新乡市人民政府、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用地251.79亩(《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辉县市2018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8〕757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辉县市2019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新政土〔2019〕208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辉县市2020年度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及建新拆旧的批复》(豫自然资函〔2021〕33号)),剩余44.79亩土地为未利用地。目前,该项目未进行建设施工,不存在非法占用农民耕地、无手续的问题。

项目建设需对场地进行“三通一平”,在完成项目建设涉及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处置后,对九山高级中学项目进行了土地平整。因项目与富庄治理区规划治理范围重叠168.04亩,辉县市对治理区方案进行了优化,重叠区域由九山高级中学项目按照项目规划组织实施。目前,九山项目处于停工状态,机械设备全部停放在项目区周边。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宣传工作不到位、项目公示不到位造成的不良影响,辉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对辉县市百泉镇人民政府、辉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领导提出口头批评。

责令辉县市百泉镇人民政府在富庄治理项目设立公示牌,对项目范围、工程量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辉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九山高级中学项目区设立公示牌,将项目规划、用地等基本信息进行公示,提升项目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

辉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善九山高级中学项目与富庄治理项目治理范围重叠168.04亩的规划设计,规划设计完成前不得进行建设施工。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序号

2

受理编号

X2HA202104170062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1.辉县市城关镇后村内有一条道路,连接和谐路与共和路。该道路年久失修,扬尘大。

2.紧挨道路的瑞城中央王府工地,野蛮施工,扬尘大。

行政区域

辉县市

污染类型

大气,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4月18日,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城关镇(城)后村内有一条道路”实际为辉县市城区城后村的一条老街。该路段长度约500米,建设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因年久失修路面破损,造成部分时段存在道路扬尘。“瑞城中央王府”工地是城后居委会的拆迁安置小区项目工地,该项目名称为“瑞城中央王府(原天悦城项目)”,项目开发单位为辉县市龙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查,该项目于2014年7月启动拆迁工作,后因项目开发单位资金短缺,该项目于2015年年底停工,经辉县市政府多方协调,该项目于2020年10月重新启动,截至目前已签协议400多户,还剩2户未达成协议,该项目正在进行启动前的临时建设等准备工作。现场检查,该项目工地部分地段存在黄土裸露、覆盖不到位现象,容易造成扬尘问题。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辉县市城区城后村道路扬尘大的问题,调查组当场责成城关镇人民政府对破损路面进行修补,明确专人负责,加大道路的保洁保湿频次和力度,最大限度减少道路扬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针对“瑞城中央王府”项目工地部分地段存在黄土裸露、覆盖不到位问题,联合调查组当场责令项目施工单位(河南华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裸露黄土进行了全方位覆盖,并由辉县市住建局对该公司处以3万元的行政处罚。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序号

3

受理编号

新乡X2HA202104170059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新乡市辉县瑞风建材公司污染很大,村民晒被子每天都是很厚的灰尘,晚上噪声太大,根本睡不着觉。

行政区域

辉县市

污染类型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为“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类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的新乡市辉县瑞风建材公司名称为辉县市瑞风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辉县市张村乡柴庄村北,法定代表人是郭素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782MA45759R9B,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10782MA45759R9B001Q。该公司年产10万吨水洗石粉项目于2017年10月9日通过辉县市环境保护局备案(辉环清改备〔2017〕第408号),主要原料为碎石场废料,产品为水洗石粉,主要生产工艺:原料-水洗-成品。2021年4月19日上午,联合调查组对辉县市瑞风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该公司位于辉县市张村乡柴庄村北,该公司西侧为空地、北侧为卫辉某石粉厂、东侧和南侧均为农田,无住户,不存在村民晒被子每天都是很厚灰尘的现象。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发现该公司有部分物料未覆盖完全,经调阅4月10日河南恒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辉县市瑞风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的无组织废气和噪声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无组织废气和噪声数据未超标。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联合调查组现场责令辉县市瑞风建材有限公司立即对未覆盖完全的物料重新覆盖。针对该公司部分物料未覆盖完全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已对其立案查处,2021年4 月20日,我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辉环罚先告字〔2021〕163号)。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序号

4

受理编号

新乡X2HA202104170063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新乡市辉县市张村乡宝达建材粉尘污染严重,设备与环评不相符。

行政区域

辉县市

污染类型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为“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类问题。

2021年4月19日上午,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该企业名称为辉县市宝达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辉县市张村乡井南洼村,法定代表人为裴龙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782559626557U,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10782559626557U001P。经查,该公司年产12万吨超细优质氧化钙技改项目于2020年8月4日经新乡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文号:新环表审〔2020〕19号),于2020年9月21日完成自主验收。该公司年产12万吨超细优质氧化钙技改项目主要原料为白云质灰岩、煤炭,产品为氧化钙,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粗筛-煅烧-出窑-粉磨-入库-出售。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发现该公司原料库密闭不完全、厂区地面有积尘等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年产12万吨超细优质氧化钙技改项目主要设备:钢式立窑2座、火花分离器2套、传送皮带4套、颚式破碎机2台、振动筛4组、简仓6座,与环评批复一致,不存在设备与环评不相符情况。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现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对厂区地面进行保湿保洁,并对原料库进行完全密闭。针对该公司料库密闭不完全,厂区地面未采取清扫、洒水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已对其立案查处,2021年4 月20日,我局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辉环罚先告字〔2021〕162号)。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序号5 受理编号

X2HA202104170055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河南大展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新乡市原阳县平原示范区桥北乡葛韩庄南地路西1150亩基本农田进行生态园建设,其中350亩进行挖湖造景,私自打温泉井,建设豪华别墅一栋。违法地点坐标X=3871679.365,Y=466960.284。

行政区域

平原示范区

污染类型

其他污染,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群众反映的“河南大展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用1150亩基本农田进行生态园建设,其中350亩进行挖湖造景,建设豪华别墅一栋”问题,经平原示范区规划国土管理局核查,河南大展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流转桥北乡葛韩庄村集体土地830.842亩,其中,林地60.1亩、果园63.004亩、耕地707.738亩(其中基本农田689.51亩),相关土地流转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企业流转的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2020年6月29日,河南大展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了河南美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由河南美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不存在非法占地进行生态园建设情况。

群众反映的建设豪华别墅一栋实际为企业建设的农产品展厅,展厅房屋建筑面积约36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0.999亩,展厅主要用于农产品展示,属农业生产关联设施用房,不是豪华别墅。

群众反映的占用350亩基本农田挖湖造景问题,实际为一处2米~3米深的低洼地,面积191.787亩,全部为耕地(其中基本农田191.447亩)。该处低洼地原为2001年左右原阳河务局黄河大堤抽浆淤背所形成,并非河南大展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挖掘造成。河南大展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曾在此处利用原有地势进行莲藕种植,河南美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接手后在此处有整理地面行为,不存在挖湖造景情况。

2.关于群众反映的“私自打温泉井”问题:经区林水局核查,情况属实,该井系河南大展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打设,打设之初计划用于大棚农作物冬季保暖,现场核查时该井未启用。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平原示范区林水局接办问题当日随即动用吊车将井内水泵及泵管进行了吊出。4月19日又采取了浇筑混凝土封井、焊死井盖等措施,对该井采取了彻底封井处理。目前,该温泉井已彻底封井到位。由于打井主体(河南大展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搬离撤出平原示范区,因此,无法给予其行政处罚。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序号6 受理编号

D2HA202104170009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新乡市获嘉县冯庄镇新安屯村北边三四百米路西,起辰设备制造厂,气味难闻、噪声严重。旁边水泥厂,露天堆放,扬尘污染。

行政区域

获嘉县

污染类型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一、核实情况

经获嘉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为“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类问题。

二、调查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群众举报的起辰设备制造厂全称是获嘉县冯庄镇新安屯村起辰机械加工厂,位于新安屯村北,占地约1500平方米,总投资约100万元。该厂年产1万件皮带轮、1万套减速机配件及5000套风机轴套项目于2018年2月13日经获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为获环监〔2018〕006号,2020年5月自主验收。该厂主要生产设备:中频感应电炉2台、抛丸机1台、搅拌机1合、振动筛机1台、提升机1台。主要生产工艺:生铁—熔化—浇筑—冷却落沙—抛丸清理—成品。2020年2月26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该厂周边最近敏感点是:南距新安屯村300米,西南距冯庄村460米。

(二)现场核查情况

2021年4月18日,获嘉县政府对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査。经对新安屯村村民排查、走访,新安屯村北无水泥厂,周边只有获嘉县冯庄镇新安屯村起辰机械加工厂。

获嘉县冯庄镇新安屯村起辰机械加工厂环评手续齐全,自2021年3月31日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时厂区及周边无异味,能够听到自动监控在线运行设备产生的尖叫声。

存在的问题:自动监控在线运行设备噪声较大。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21年4月19日,获嘉县环境监测站、第三方监控公司对该厂自动在线设备噪声进行现场监测并查找原因。经监测,该公司厂界噪声最高值达60.0分贝。经排查,发现该公司在线设备尖叫声是因自动监控设备管道脱落引起的,第三方监测公司当场对设备进行了修复。

2021年4月20日,获嘉县环境监测站再次对该厂进行监测,噪声最高值是51.0分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序号7 受理编号

X2HA202104170003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1.举报人位于新乡市原阳县葛埠口乡北村的4.19亩耕地(北邻任小样,西邻王利杰,南邻吕治妞,东邻生产路3米)被商混站偷偷霸占2分地,无赔偿。2.乡工作人员曾要求举报人把剩下的4亩地也卖掉,准备用来挖沙卖沙,如果不卖就不能在自家宅基地盖房,举报人在宅基地上翻盖新房时被村民李某某干扰阻挠。3.举报人的耕地被村民李某某在村北开办的沙场污染。

行政区域

原阳县

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举报人位于新乡市原阳县葛埠口乡北村的4.19亩耕地(北邻任小样,西邻王利杰,南邻吕治妞,东邻生产路3米)被商混站偷偷霸占2分地,无赔偿”问题的调查情况:2021年4月19日,原阳县葛埠口乡人民政府组织乡机关干部2人、村干部2人、原阳县聚成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员1人及举报人李义亭、吕书林夫妇,对举报人现耕种的农田进行了丈量。经测量,举报人现在实际种植面积4.25亩,超出土地确权面积(4.19亩)0.06亩。因此,不存在原阳县聚成建材有限公司偷偷霸占其2分耕地问题。

2.关于“乡工作人员曾要求举报人把剩下的4亩地也卖掉,准备用来挖沙卖沙,如果不卖就不能在自家宅基地盖房”问题的调查情况:经与举报人沟通,举报人不能提供“要求其卖地”的乡工作人员姓名,也不能提供任何人证、物证、音频、视频等佐证材料。经了解村“两委”干部和举报人,该地块一直由举报人耕种,未发生过非法取沙卖沙问题。

关于“举报人在宅基地上翻盖新房时被村民李某某干扰阻挠”问题的调查情况:经调查,举报人与本村村民李大功、李二功两户存在宅基地纠纷,因举报人在宅基地边界未确定的情况下,单方面在争议地上盖房时,被李大功、李二功两户阻拦。

3.关于“举报人的耕地被村民李某某在村北开办的沙场污染”问题的调查情况:经调查,该建材销售料场位于北村村北,业主李大功,主要销售石子、石沫、大沙、细沙。现场检查时料物已覆盖,无围挡,无营业执照。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举报人位于新乡市原阳县葛埠口乡北村的4.19亩耕地(北邻任小样,西邻王利杰,南邻吕治妞,东邻生产路3米)被商混站偷偷霸占2分地,无赔偿”问题的整改情况:原阳县聚成建材有限公司未占用举报人耕地。

2.“乡工作人员曾要求举报人把剩下的4亩地也卖掉,准备用来挖沙卖沙,如果不卖就不能在自家宅基地盖房,举报人在宅基地上翻盖新房时被村民李某某干扰阻挠”问题的整改情况:举报人的耕地没有卖,也没有挖沙卖沙。关于宅基地边界纠纷问题,经村“两委”干部调解,因分歧较大,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原阳县葛埠口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做工作,引导双方走信访途径解决纠纷,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由葛埠口乡信访办按照信访程序处理宅基地纠纷事宜。

3.“举报人的耕地被村民李某某在村北开办的沙场污染”问题的整改情况:原阳县葛埠口乡人民政府已责成李大功限期清理料场。截至4月20日,该建材物料场已清理到位,料物已全部清理完毕,裸露地面用防尘网覆盖。

下一步,原阳县葛埠口乡人民政府将组织信访、土地、司法、公安、纪检等部门,加大矛盾化解力度和巡查管护力度,确保问题不反弹,给群众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序号8 受理编号

D2HA202104170074*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新乡市新乡县大召营镇大召营村北边500米左右,瑞丰化工厂,排放废气污染环境。

行政区域

新乡县

污染类型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4月19日,联合调查组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工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经调取该公司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8日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在线数据超标现象。针对反映“瑞丰化工厂,排放废气污染环境”问题。一是该公司进行化工行业“三化”(管道化、密闭化、自动化)改造,正在对重烷基苯磺酸盐脱醇工段设备进行拆除,部分拆除后的设备及管道堆放在厂区内,由于老旧设备沾染少量物料有轻微气味产生;二是该公司对污水处理站曝气设备进行临时检修,将曝气池上方约1米宽的移动式封盖打开后未及时封闭,有恶臭气味产生。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新乡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一是对拆除设备及时清理,减少无组织排放;二是对曝气池移动封盖及时封闭。目前,该公司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2.新乡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于2021年4月19日对该公司有组织和无组织工艺废气进行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无超标数据。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序号9 受理编号

D2HA202104170073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新乡市新乡县七里营镇龙泉村南边200米左右,有几家无名工厂(塑料加工厂),厂内传出刺鼻气味。

行政区域

新乡县

污染类型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4月18日上午接到该举报件后,新乡县生态环境分局、七里营镇政府、龙泉村委会等部门联合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经查,七里营镇龙泉村南200米左右共有4个厂区,其中路西两家分别是龙泉药业有限公司和新乡市瑞科供热有限公司,路东两家分别是河南圆方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和新乡县七里营镇龙泉村小江废品回收经营部。现场核查情况:2021年4月18日,联合调查组对七里营镇龙泉村南200米左右4个厂区进行了现场核查。1.新乡市瑞科供热有限公司。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新政【2018】11号)文件部署和要求,新乡县环境污染攻坚指挥部于2019年2月14日下发(新环指【2019】6号)文,要求该公司4台燃煤锅炉于2019年6月30日前拆除到位。现场核查时,该公司燃煤锅炉已拆除,目前,厂区废弃闲置。2.龙泉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14年经营不善自然倒闭,现场核查时,该公司生产设备已拆除,目前,厂区废弃闲置。3.河南圆方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为环保设备经营销售企业,厂房及院内存放有喷淋塔等环保设备。4.新乡县七里营镇龙泉村小江废品回收经营部。主要原料为废塑料片,主要设备为打包机1台、压干机2台、撕碎机1台及清洗线1条。2021年4月4日,新乡县生态环境分局和七里营镇政府在排查中发现该加工厂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属“散乱污”企业,新乡县环境污染攻坚指挥部于2021年4月8日下发(新环指督【2021】43号)文,要求对该经营部进行关闭取缔。七里营镇政府已对新乡县七里营镇龙泉村小江废品回收经营部进行了取缔关闭,2021年4月18日现场核查时,发现该经营部生产设备、成品及大部分原料均已清除到位,剩余小部分原料未清理完毕,现场有气味产生。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新乡县人民政府责成七里营镇政府立即对剩余原料进行清理。目前,该经营部已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关闭到位。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针对监管不到位问题,七里营镇政府对龙泉村村委委员梁正刚进行通报批评。

序号10 受理编号

X2HA202104170060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新乡市牧野区茹岗社区北二街下水管道常年淤泥堆积堵塞,造成污水粪便横流,气味难闻。

行政区域

牧野区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经东干道办事处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现场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为“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类问题。经调查,茹岗北二巷由于地势较低,管网容易倒灌造成污水上溢,出现道路污水横流。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调查情况,牧野区作出以下处理:

1.组织社区人员对该区域管网进行疏通,并对地面进行全面清洗,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2.定期安排人员对该区域管网进行疏通。

3.在该区域悬挂公示牌,公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方便群众随时联系。

4.在现场调查时,举报人主动到达现场与调查组对接,经沟通,举报人对以上处理表示基本满意。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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