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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1日 星期

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


6 X2HA202104150028 该木器加工点位于辉县市百泉镇小官庄村北,山语城小区南侧,负责人为郭建平,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

辉县

市 大气 经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为“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类问题。经调查:该木器加工点处于停产状态。生产工序是原料(板材)→切割→组装→成品(橱柜)。生产设备:木线机1台、单轴木工铣床1台、单轴缕铣床1台、压力机1台、精密推台锯1台,现场有存放约100张板材,未发现喷漆房及喷漆迹象。经查,该木材加工点于2021年3月中旬建成投产至今,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木材加工点建设项目仅存在分割、组装工艺,属豁免类项目,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部分属实

针对该木材加工点未进行排污信息填报的环境违法行为,辉县市环境保护局已对其立案查处,于2021年4月18日对该木材加工点负责人(郭建平)下达了《环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辉环罚先告字〔2021〕136号)。鉴于该木材加工点所处位置距离居民区较近,为彻底消除环境隐患,联合调查组当场责令该木材加工点立即搬离,该木材加工点已于2021年4月16日晚11时搬迁完毕 是 无

7 X2HA202104150027* 举报村委书记郭合安自上任至今6年期间,井南凹村山坡林地遭到严重破坏至今未停,使用大型挖掘机在林地的山坡上偷挖乱采石灰石。具体地址:1、井南凹村村北;2、和尚安村村南,村北,村西;3、碾盘沟村村南;4、麦窖村村东、村南、村北;5、背泉村村南;6、大青叶村村北、村西;7、小青叶村村南、村西、村北。偷挖乱采人员都在山坡背面,主要晚上作业,这些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违法者都与村干部郭合安有密切关系。

辉县

市 大气,噪音 经查,群众反映的辉县市张村乡杨圪垱村东方建材名称为新乡市东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辉县市张村乡杨圪档村西800米,法定代表人是赵志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782668871244F。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10782668871244F001P。该公司共有3个生产项目,分别是年加工石材10万吨项目、年产80万吨高标号水泥粉磨生产线项目和年产3.5万吨轻质碳酸钙项目。

(一)年产80万吨高标号水泥粉磨生产线项目和年加工石材10万吨项目于2016年12月20日通过辉县市环境保护局备案(辉环清改备第3号)。其中,年加工石材10万吨项目主要原料为青石块;产品为石子;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筛分→成品;石材加工车间的破碎工段和1号、2号筛分工段均配套安装了袋式除尘器;本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适当的减振、隔声等降噪防治措施及距离衰减后有效降低噪声。年产80万吨高标号水泥粉磨生产线项目主要原料为熟料、石膏粉、粉煤灰、矿渣;产品为水泥;主要生产工艺:原料→磨粉→入库→包装→成品;水泥粉磨车间的水泥磨机、密封式传送带、产品包装车间均配套安装了袋式除尘器;该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对周围居民生活影响较小。

(二)年产3.5万吨轻质碳酸钙项目于2008年5月6日经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新环监〔2008〕117号),于2010年2月8日经新乡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文号为新环验〔2010〕018号;该项目主要原料为石灰岩,主要产品为碳酸钙;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煅烧→出灰→化灰→挤浆→烘干→筛分→包装→成品;该项目煅烧窑、烘干、筛分生产工段都配套安装了袋式除尘器;本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密闭厂房等措施进行治理。

2021年4月16日上午,联合调查组对新乡市东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该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经调阅该公司近期(2021年4月1日至4月16日)在线监控数据和2021年3月11日《废气检测报告》(编号:QHJC-2021-WT-0031),该公司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放限值要求,无超标排放现象。经调阅该公司2021年4月5日《噪声检测报告》(编号:QHJC-2021-WT-0076),厂界环境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部分属

实 2021年4月12日,现场检查时发现的部分物料未覆盖、泥土未覆盖、厂区道路有积尘等问题,辉县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已对其立案查处,于4月13日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辉环罚先告字〔2021〕116 号),处以罚款5.96万元。目前公司已对坍塌原料库堆存的易扬尘物料进行全面覆盖,对修路过程中挖出的泥土进行及时覆盖,厂区内所有道路进行全面保湿保洁。

是 无

8 新乡市D2HA202104130050 反映“新乡市凤泉区区府路宏铭社区东南边900米左右,有一个养牛场(100多头牛),场内传出刺鼻气味。” 新乡市 凤泉区 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4日,凤泉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凤泉分局、耿黄镇政府、尚介村委会联合对举报件中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该养殖场存栏奶牛25头,肉羊116只,养殖场内粪便堆存,环境较差,有刺鼻气味。

属实 由凤泉区人民法院牵头,耿黄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凤泉分局、尚介村配合,于4月17日完成养殖场的取缔。 是 经研究,区政府给予耿黄镇副镇长魏贤辉全区通报批评。

9 X2HA202104150064 新乡市辉县市高庄乡贾沟村书记吕某于2020年农历九月未经举报人同意,强行开挖破坏其3.5亩耕地 新乡市 土壤 经辉县市政府调查,群众反映的“新乡市辉县市高庄乡贾沟村书记吕某于2020年农历九月未经举报人同意,强行开挖破坏其3.5亩耕地”问题,与2021年4月15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八批转办案件,编号D2HA202104140041,反映的“新乡市辉县市高庄乡贾沟村,村支部书记(吕志涛)贪污大队的钱,在没有经过农民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把农民耕地作为治理矿山改造使用”问题,位于同一地点,实属同一问题。

该问题所指实际是位于新乡市辉县市高庄乡贾沟村南的“辉县市拂晓工贸建材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矿山治理项目。按照辉县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露天矿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的批复》,辉县市拂晓工贸建材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该项目于2020年8月通过辉县市高庄乡人民政府公开招标,由龙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具体实施。该项目治理区面积0.07平方公里,自2020年10月3日开工,2020年12月31日竣工,其中复垦耕地约41.32亩,新增林地约21.81亩,2021年1月通过项目初验,预计2021年7月份由省级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最终验收。

该矿山治理区域内涉及辉县市贾沟村第6村民小组群众耕地6.8亩,涉及农户5户。项目实施前,贾沟村村支部书记吕志涛已告知涉及耕地的群众,并经群众同意后,对此处耕地进行修复,修复后按原来实际面积归还给涉地群众继续耕种。项目施工之初,贾沟村第6村民小组组长尚天福曾组织本组内村民(其中包括涉地5户农户)到项目现场协商修复后调整耕地的相关事宜,当时已征得到场群众一致同意。

该区域治理前,耕地耕种条件极差,长期撂荒。治理后,该项目区域内涉及群众的耕地已按照治理标准进行了覆土和整治,复垦耕地面积增加,土层加厚,土质改良,形成了大块梯田,环境得到很大改善,更便于群众耕种。 部分属实 待2021年7月通过省级部门最终验收后,新乡市政府将督促辉县市政府立即把复垦耕地交还贾沟村集体,由贾沟村委会逐户按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返还给农户。 是 无

10 D2HA202104150055 反映“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环宇大道陈堡村村北口,新乡市俊华专用汽车车辆有限公司,使用焊烟净化器数控等离子切割机,没有除尘装置,排污许可证违规办理,危废没有正常回收”

新乡市 凤泉区 大气污染 群众反映的新乡市俊华专用汽车车辆有限公司实为新乡市骏华专用汽车车辆有限公司,位于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陈堡村,法定代表人:李富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47474045484。该公司年产500辆专用汽车、300辆全挂车(含半挂)项目于2007年8月23日经原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新环监〔2007〕317号),于2012年6月8日通过原新乡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新环验〔2012〕82号)。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编号:914107047474045484002X。年产500辆专用汽车、300辆全挂车(含半挂)项目主要原料:钢管、钢板;产品:专用汽车、全挂车(含半挂);主要生产工艺:原料→下料→焊接→打磨→组装→喷漆→成品。焊接工段配套安装移动式焊烟净化处理器,等离子切割机配套安装焊烟净化处理器。打磨工段配套安装有袋式收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管有组织排放;喷漆工段配套安装有活性炭吸附和催化燃烧治理设施,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该企业已安装用电量监控、VOCs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

1、“使用焊烟净化器数控等离子切割机,没有除尘装置”属实。等离子切割机安装有焊烟净化器,经现场测试,生产时切割废气达不到有效收集,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行为。2.“排污许可证违规办理”不属实。 2021年4月13日,该企业按照《2019年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自主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不属于行政许可范畴。3、“危废没有正常回收”属实。企业与信阳金瑞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建有登记、转移等台账,调查组发现公司仓库内约1公斤使用过的液压油未及时存放到危废间。

部分

属实 4月17日,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凤环罚先告字〔2021〕70号),对等离子切割机切割废气达不到有效收集,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修订)》中免予处罚情形第4条“不规范贮存危险废物数量小于0.01吨,首次发现指出后当日改正的免予处罚”,督促企业将废液压油存放到了危废间。目前,企业已安装袋式收尘器,对等离子切割机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收集,问题已整改到位。 是 无

11 新乡D2HA202104150043 反映“新乡市红旗区东风路河南附属中学东边150米,路北疆汁疆味烧烤店,油烟机排烟筒安装过低,导致油烟排放至居民家里,噪音扰民。店铺营业时间太晚,影响居民休息”

新乡市 牧野区 噪音 (一)举报的“新乡市红旗区东风路河南附属中学东边150米,路北疆汁疆味烧烤店,油烟机排烟筒安装过低,导致油烟排放至居民家里,噪音扰民”问题。经调查,举报中所称的“疆汁疆味烧烤店”实为疆滋疆味烧烤店,位于新乡市牧野区东风路河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东150米路北,法人代表为黄世存。该饭店于2021年2月份开始营业,店内现有基准灶头2个、烧烤净化一体车一台,分别安装有两台处理风量为4000m3/h的油烟净化器,通过管道排放至饭店西墙外。因排烟管道出口过短,离居民窗户较近,导致油烟净化设备开启时造成噪音。

(二)举报的“店铺营业时间太晚,影响居民休息”问题。经调查,该饭店未明确营业时间,晚间营业时间较长。

属实 针对上述调查情况,牧野区作出以下处理:(一)由牧野区城管局对该饭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饭店加长排烟管道,整改烟道口排烟方向,目前已整改到位。(二)由东干道办事处告知该饭店缩短晚间营业时间,并在显著位置张贴营业时间,不得影响周边居民。

(三)社区组织人员对周边居民进行走访,周边居民均表示满意。 是 无

12 新乡X2HA202104150009 新乡市牧野区红旗日化有限公司长期排放污水废气,尤其是把废渣埋到厂区或者倾倒沟渠,严重污染环境,厂区及周边地下水均被污染,周边企业及群众多次举报无果 新乡市 牧野区 土壤,大气,水 经调查,新乡市红旗日化有限公司位于新乡市牧野区牧野镇玉河村村南,法人代表为吴鹏。该公司年产10000吨洗衣粉项目于2003年10月9日由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办理环评审批(新环监[2003]99号),于2009年6月18日通过新乡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新环验[2009]59号);年产湿法50000吨泡花碱项目于2009年12月23日由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新环监[2009]497号),于2010年7月7日通过新乡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新环验[2010]76号)。2019年10月,该公司根据省督查组检查时提出年产10000吨洗衣粉项目环评编制内容不全等问题,委托第三方进行现状评估,并出具专家意见。

该公司年产10000吨洗衣粉项目主要设备有喷粉塔1套、高压泵2套、1.5m3搅拌锅2套,主要原辅材料为烷基苯磺酸钠、五钠、烧碱、纯碱、泡花碱、硫酸钠,生产工艺为原料-混合搅拌-老化-高压泵喷出-干燥-成品;年产湿法50000吨泡花碱项目共有两条生产线,主要设备有滚筒4套、储存罐10台、反应釜15台、2t/h燃气锅炉1台,主要原辅材料为烧碱、石英砂、水。1号生产线,生产工艺为原材料-搅拌锅-反应釜-储存-成品;2号生产线,生产工艺为固体泡花碱-加水搅拌-加热-阴干-成品。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正在进行设备维修。年产10000吨洗衣粉项目由于市场原因自2017年3月停产至今,生产线高压泵已锈化,管道已断开,不具备生产条件;年产湿法50000吨泡花碱项目1号生产线因市场及生产成本等原因长期停运,生产线反应釜阀门及管道已锈化,目前仅2号生产线能够保持正常生产。经查阅该公司环评报告和后评估报告,并结合现场调查,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和废渣,仅有生活废水,主要来自本厂10名工人日常洗漱和厂区保洁,每月用水量约20吨,该公司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排入小尚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该公司废气主要来源为燃气锅炉废气,燃气锅炉已改装低氮燃烧机并安装有氮氧化物分析仪。调查组对该公司整个厂区及厂界周边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污水渗坑及填埋生产废渣现象。

自2017年以来,省、市、区多次接到举报,举报内容与本次反映内容高度一致。各级检查组经过多次现场核查确认,均未发现举报中涉及的环境污染和环境违法行为问题。

部分属实 牧野区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燃气锅炉废气进行检测,2021年4月18日检测报告(万检委字〔2021〕第398号)结果表明,燃气锅炉废气能够达标排放。

是 无

13 X2HA202104150012 河南省辖区内有三家化工企业生产氧化铁颜料,分别为:

1、河南华美诚德颜料有限公司(河南省获嘉县照镜镇楼村楼樊路与安王路交叉口东南角)

2、新乡市荣博颜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翟坡镇工业路8号)

3、新乡铁军颜料有限公司(辉县市孟庄镇郭村)

上述企业未建设配套处理废水总氮的环保生化设施,不具备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但目前正常经营。

对于上述企业,属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抓紧要求企业整改到位并申领排污许可证。 获嘉县 其他污染 一、核实情况

经获嘉县人民政府、新乡县人民政府、辉县市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为“其他”类问题。

二、调查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1.河南华美诚德颜料有限公司

河南华美诚德颜料有限公司位于获嘉县照镜镇楼村楼樊路与安王路交叉口东南角,于2018年2月开始建设,总投资约8000万,占地约12460平方米,2018年底投入生产,法人代表:卢国武。主要生产设备:拼混机5台、密闭球磨机12台、粉碎机7台、液压整形机1台、缠膜机1台。主要生产工艺:投料—拼混机—粉碎机—包装—成品。该公司年产50000吨氧化铁颜料复配项目于2018年2月27日经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新环审〔2018〕56号,于2019年12月3日进行了自主验收。2020年8月经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办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10724MA415CY1P001V。

2.新乡市荣博颜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乡市荣博颜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翟坡镇工业路8号,法定代表人田桂莲。年产3万吨氧化铁系列颜料项目2017年10月经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环保备案并公告(新环清改备第07号)。主要原料:铁皮、硝酸、硫酸、水;产品:氧化铁系列颜料;主要生产工艺:原料—晶体制备—氧化—过滤—漂洗—烘干—研磨—包装—成品。该企业已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用电量监控设备。2020年8月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0721MA456JYR0H001V

3.新乡铁军颜料有限公司

新乡铁军颜料有限公司位于辉县市孟庄镇郭村南,占地面积33350㎡,法定代表人杨继青,投资9000万元,于2016年11月9日通过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公示(新环清改备第02号),原排污许可证编号(豫环许可新17061号),有效期限:2017年1月21日至2020年1月20日。年产5万吨氧化铁项目主要原料:铁皮;产品:氧化铁红、氧化铁黄、氧化铁黑;主要生产工艺:原料—氧化合成—压滤漂洗—烘干—粉碎—拼色过筛—成品。

(二)现场核查情况

1.河南华美诚德颜料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经调阅该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公司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车间清洗废水。经现场核查:该厂建有规模为3t/d的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活性炭吸附”,与环评要求一致,处理后的废水排入获嘉县嘉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获嘉县嘉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用AO工艺+纤维旋转盘滤池处理,总氮能达到排放标准。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河南华美诚德颜料有限公司办理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8月8日。

2.新乡市荣博颜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有污水处理站1座,治理工艺:中和+沉淀+吹脱+沉淀(不具备总氮处理能力),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新乡台硝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治理工艺:中和+絮凝+沉淀+A2/O+沉淀,其中A2/O为典型的脱氮除磷工艺)进一步处理后进入贾屯污水处理厂。

3.新乡铁军颜料有限公司建设有污水处理站1座,采用“中和沉淀+高效吹脱+折点氯化反应”工艺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排入孟庄污水处理厂。该公司处于长期停产状态。经从供电部门调取该公司近半年用电量记录显示,无生产用电。 部分属实 1.2021年4月17日,河南华美诚德颜料有限公司聘请专家对是否需要增加处理总氮的环保生化设施进行了论证,经专家论证:该公司废水中总氮含量较低,经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可以满足排放标准,无需新增处理总氮的环保生化设施。

2.新乡市荣博颜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本厂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新乡台硝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新乡台硝化工有限公司废水在线监控设施监测污染因子: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PH 值,经调取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5日废水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在线监测数据异常现象。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河南华美诚德颜料有限公司、新乡市荣博颜料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办理排污许可证要求, 均于2020年8月取得排污许可证。

3.新乡铁军颜料有限公司长期停产不具备申领新排污许可证条件,待该公司恢复生产前按照要求申领。 是 无

14 D2HA202104150058 新乡市卫辉市107国道与227省道交叉口北边400米左右,卫辉市丰搏水泥厂,生产时扬尘大、噪音大。 卫辉市 大气、噪音 4月16日上午,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未生产,企业正在修复厂区西南角被大雪压塌的物料大棚。执法人员发现与该料棚相连的东边料棚上边未完全密闭,棚内原料未能及时覆盖,造成作业时粉尘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针对群众反映的噪音问题,4月17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委托河南玉洁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正常生产噪声进行监测,检测结果显示:昼间小于60分贝,夜间小于50分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对该公司原物料大棚密闭不严,废气存在无组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告知书》(卫环罚先告【2021】78号)。

2021年4月17日上午,该公司已对物料大棚未密闭处进行围挡,问题已整改到位。 是 无

15 D2HA202104150057 新乡市卫辉市107国道与307省道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卫辉市金光商砼有限公司,夜间生产,扬尘污染严重。 卫辉市 大气、噪音 4月16日上午,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在生产,整个生产设备均在封闭的空间内。执法人员发现在储存砂石的料棚上方及周边存在密闭不到位问题,造成作业时粉尘存在外逸现象。 基本属实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对该公司原料棚上方及周边密闭不到位,粉尘存在无组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告知书》(卫环罚先告【2021】77号)。2021年4月18日,该公司开始对料棚未密闭处进行密闭施工,工期计划12天,预计于4月29日前完工。 是 无

16 D2HA202104150068 新乡市卫辉市107国道与307省道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卫辉市金光商砼有限公司,夜间生产,扬尘污染严重。 卫辉市 大气 4月16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无化工气味。该公司建于1968年,建厂时间较长。几十年来,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企业也在不断进行设备更新和升级改造。2020年该公司4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被河南省列入2020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要求2020年12月底前淘汰到位。11月30日,该公司决定停产对生产设备进行全面升级改造。12月1日企业开始停产,随后安排对20台造气炉进行拆除,12月27日全部拆除到位。企业在停产前原料和产品已全部清空。在拆除过程中,企业前期已对管道内的气体进行置换,但拆除时难免有气味产生。

部分属实 无 是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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