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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9日 星期

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


受理编号

X2H

A202

10412

000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反映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职权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问题。新乡市龙博环保废物处理中心是一个无经营场地、无生产设施、更不具备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的空壳公司,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却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职权为其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豫环许可危废字62号)。企业地址:新乡市工业园区经七路北段,法人代表住所为新乡市工业园区经七路北段,经营设施地址为新乡市工业园区经七路北段,核准经营方式为综合经营,发证日期2021年1月14日。都知道办理许可证很难,这样的空壳公司是如何取得许可证的?请领导对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滥用职权的渎职行为和背后利益输送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行政区域经开区

污染类型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4月13日,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环评手续、危废经营资质齐全,厂区车间内环境整洁,用电量监控设施运行正常,污染防治设施为“静置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有废气排放口1个,有生产台账、危废处置合同等记录。2021年3月28日,该企业委托河南松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厂区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均为合格。经查,该公司租赁新乡市新环塑料有限公司西北角厂房(面积约1600平方米)用于生产经营,有储油罐、板式过滤机、标准油桶等生产设备,有河南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有生产台账、危废处置合同等记录,未发现该企业存在举报人描述的问题。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下一步,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按照安全、环保相关要求,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进行生产。

是否办结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序号5

受理编号D2HA20210413005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反映“新乡市凤泉区区府路宏铭社区东南边900米左右,有一个养牛场(100多头牛),场内散发出刺鼻气味”。

行政区域新乡市凤泉区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群众反映的问题位置位于新乡市凤泉区宏铭社区东南边900米左右,占地2.5亩,存栏奶牛25头,肉羊116只,场内有刺鼻气味。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由凤泉区人民法院牵头,耿黄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凤泉分局、尚介村配合,于4月17日完成养殖场取缔工作。

是否办结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序号6

受理编号X2HA20210413002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举报井南凹村村委会书记郭合安自上任至今6年期间,该村山坡林地遭到严重破坏,使用大型挖掘机在林地的山坡上偷挖乱采石灰石。具体地址:1.井南凹村村北;2.和尚安村村南、村北、村西;3.碾盘沟村村南;4.麦窖村村东、村南、村北;5.背泉村村南;6.大青叶村村北、村西;7.小青叶村村南、村西、村北。偷挖乱采人员都在山坡背面,主要是在晚上作业,这些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违法者都与郭合安有密切关系。

行政区域辉县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为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类问题”。一、反映的盗采盗挖问题涉及张村乡井南凹村7个自然村。经调查:1.存在盗采盗挖的分别为井南凹村村北,和尚安村村西、村北,麦窖村村东、村南、村北,背泉村村南,大青叶村村西,小青叶村村南、村北、村西(2018年3月至2020年5月,辉县市在该区域共查办盗采盗挖案件20起);2.未发现盗采盗挖的分别为碾盘沟村村南、大青叶村村北;3.另外和尚安村村南属于卫辉市太公泉尾矿治理区。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辉县市暂未发现张村乡井南凹村党支部书记郭合安与违法当事人之间存在关系。三、联合调查组对问题涉及的7个自然村14个点位进行现场核查,该区域存在露天矿山治理项目和历史遗留矿坑。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令张村乡政府对历史遗留矿坑进行治理,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封闭治理区道路;需要人工、机械治理恢复的,采取覆土、撒播草籽等简易方式进行治理,严禁采挖石头等矿产资源。

是否办结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辉县市政府对张村乡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主要领导进行约谈;2.对张村乡政府涉及自然资源事项“限批”6个月,除民生项目外,不再受理张村乡涉及自然资源方面的申请。

序号7

受理

编号

D2H

A202

10412

004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新乡市辉县市常村镇党子口村北边,在建一个豫北驾校,无手续,占用农民耕地,存在噪声、粉尘污染。

行政区域辉县市

污染类型大气 、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为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类问题”。1.反映的问题位于辉县市常村镇党子口村北,是新乡市豫北机动车辆

驾驶员考练有限公司(逢春创业园)在建办公楼项目涉及的问题,2013年6月3日在辉县市发展和改革委备案。2014年10月31日,辉县市政府《关于辉县市常村镇周申线东段一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通过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年3月3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辉县市2015年度第四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批复用地面积19.5344公顷(合293.016亩)。经现场测量,在建的办公楼位于批准范围内。2.反映的

噪声、粉尘污染问题为新乡市豫北机动车辆驾驶员考练有限公司(逢春创业园)投资400余万元建设的学员宿舍楼项目,2021年4月1日动工,目

前一楼未封顶(设计为五层楼),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该项目为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豁免项目。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已停工。现场未发现存放水泥、大沙等扬尘物料,仅存放有钢筋和木材,施工现场有少量积尘。

是否

属实

部分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调查组对新乡市豫北机动车辆驾驶员考练有限公司(逢春创业园)下达了“责令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切实加大洒水保洁力度,全方位避免扬尘现象产生,严禁中午和晚间休息时间进行施工,未通过调查组联合验收前不得进行建设。

是否办结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受理编号X2HA202104120015*

序号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新乡市辉县市常村镇燕森洁净型煤球厂,生产的煤球大部分偷偷销售到辉县市划定的禁燃区;该厂厂址在辉县市规定的禁燃区内,至今未拆除;厂区存放原料处地面未硬化;生产时粉尘污染严重,特别是在刮风时,村民都不敢开窗户。

行政区域辉县市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4月13日,经辉县市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为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类”问题。未发现辉县市燕森洁净型煤有限公司向辉县市“禁燃区”销售洁净型煤。该公司属于拟申请保留的洁净型煤公司,原煤存放于厂区西南处,并进行了全部覆盖,东边出厂道路已硬化,存放区内未硬化,原煤堆放围挡不严,精细化管理措施不到位。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该公司原煤贮存区精细化管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已责令其采取全部覆盖,并配备洒水车、雾炮车等设备进行洒水保洁,全方位杜绝扬尘污染。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于2021年4月17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目前,已对该公司相关设备进行了查封,要求其未通过验收不得生产。

是否办结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对该公司环境监管网格员郭琛予以全局通报批评处理。

序号9

受理编号D2HA20210412006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新乡市卫辉市太公镇西陈召村与韩窑村交界处,村民非法开采矿山,采石采砂。

行政区域卫辉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4月13日接到交办后,卫辉市政府立即成立调查组,派出12名人员,分3个小组在西陈召村与韩窑村周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经现场检查,以前存在村民非法采石问题,留有历史遗留矿坑6处,其中5处列入东陈召村西南灰岩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已治理完成,另外一处未列入治理项目。检查未发现采石现象,发现一辆铲车在一废弃矿坑内平整地面,面积约220平方米,两辆卡车正在运土,对矿坑进行覆土绿化。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调查组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在矿山治理修复过程中,因削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等产生的土石料无偿用于本修复工程,严禁石料外运,并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做好扬尘管控措施,湿法作业。目前,该区域已治理完毕。

是否办结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序号10

受理编号D2HA20210412006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新乡市卫辉市太公泉镇向西500米处蓝天建材厂,随意堆放加工材料,造成扬尘污染。

行政区域卫辉市

污染类型大气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调查,卫辉市蓝天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未发现有随意堆放加工材料现象,原料在密闭仓库内存放,成品在成品仓库内存放。在检查中发现卫辉市蓝天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西北侧约500米处有一处临时物料堆放点,占地1.5亩,现场堆放砂石料约150立方米。经核查,该处物料为村民杨宝民临时堆放,用于平整土地使用。

处理和整改情况

卫辉市太公镇政府责令相关责任人立即对该场地进行清理,并将土地恢复原貌。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对该物料堆放点负责人下达监察通知,进行立案处罚。截至4月15日,该处堆放物料已清理完毕,清运的物料已用于太公镇古子涧村填沟平整土地。目前,现场已恢复原貌。

是否办结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序号11

受理

编号

D2H

A202

10412

004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反映“延津县榆林乡石河村东头,村民许长国无证加工塑料颗粒,排放废气”。

行政区域延津县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该塑料颗粒加工厂位于榆林乡石河村村东,负责人王保林,2021年1月石河村村民许长国将自己养猪场内南侧的厂棚租赁给封丘县王保林,王保林在该租赁厂棚内违规从事塑料颗粒生产加工。

二、现场核查情况

2021年4月13日上午,联合调查组对石河村东头加工塑料颗粒厂现场进行核查。经查,在石河村村东许长国养猪场内,有一塑料颗粒加工厂,生产设备有:挤出机3台、冷却塔1个、切粒机1台、料仓1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工艺:原料(废旧塑料袋)—加热—挤出—二次加热—挤出—冷却—切粒—成品,现场有产品约1.5吨、原料约5吨,有近期生产迹象。该塑料颗粒加工厂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取得排污许可证。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延津县榆林乡政府现场对加工塑料颗粒厂依法按照“散乱污”取缔标准进行取缔,对其采取断电措施,责令其清除原料、设备及产品,恢复原貌。2021年4月13日,延津县榆林乡政府对该塑料颗粒加工厂取缔到位,已恢复原状。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于2021年4月13日对该塑料颗粒加工厂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取证,并针对其未依法取得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和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拆除设备;对该厂挤出工序未安装治污设施,现场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终止环境违法行为;对该企业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排放污染物,现场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终止环境违法行为;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项之规定,现场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终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对拆除后的设备依法进行异地查封。分别以“涉嫌塑料颗粒加工项目在未依法报批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投入建设和生产”“涉嫌塑料颗粒加工项目挤出工序未安装治污设施”“涉嫌塑料颗粒加工项目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排放污染物”为案由进行立案处罚,4月16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对该塑料颗粒加工厂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是否办结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榆林乡纪委对石河村网格员许长国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榆林乡纪委对石河村村东区域网格长许洪溪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榆林乡纪委对石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许志华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榆林乡党委对榆林乡党委副书记王新香、副乡长艾光磊进行约谈,并在全乡通报批评,责令在榆林乡党政联席会议上作出深刻检讨。

序号12

受理

编号

D2H

A202

10409

001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官场镇黄寺村黄寺化工厂违规生产石沙排放大量工业废水到地下,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异味。

行政区域原阳县

污染类型水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4月10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专案调查组根据举报内容对原阳县华强橡胶助剂有限公司全面进行勘察。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1.“官场镇黄寺村黄寺化工厂违规生产石沙排放大量工业废水到地下”的问题:经对厂区及周边勘察,未发现有石沙物料以及生产石沙物料的设备,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未发现有偷排、暗排现象;

2.“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异味”的问题:经查看该公司环评报告以及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料,该公司涉及的主要污染物种类包括颗粒物、氮氧化物、甲醛、挥发性有机物,不涉及有毒物质。该公司锅炉已按照要求完成低氮改造并安装锅炉在线监测设施,上料机安装有袋式除尘器,搅拌、净化工序安装有冷凝器,对甲醛、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冷凝收集。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生产车间窗户玻璃有破损现象,厂区内有异味。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该企业生产车间窗户玻璃有破损现象,厂区内有异味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监测方案对污染物进行全面监测,并要求及时更换破损玻璃。河南恒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4月10日对照原阳县华强橡胶助剂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对该公司污染物进行了全面检测。

根据河南恒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厂界昼间、夜间环境噪声;净化车间+水喷淋塔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去除效率;净化车间+水喷淋塔出口甲醛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RA车间袋式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净化车间+水喷淋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6t/h天然气锅炉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厂界外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浓度;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无组织废气甲醛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相关排放标准。截至4月11日上午,该企业生产车间窗户破损玻璃已更换到位。

是否办结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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