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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5日 星期
献血者及其家属
临床用血报销更方便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市卫生健康委部署,我市实施献血者及其亲属在出院结算时“一站式”减免相关用血费用,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承诺,将进一步提高无偿献血者的获得感、荣誉感和归属感。

一、免费用血政策

1.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自献血之日起5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的,10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10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终生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2.献血者的家庭成员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二、用血费用减免对象及范围

在河南省献血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指献血者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无偿献血者献血后用血的,即可报销本人及家庭成员临床用血费用。

三、用血费用减免途径

1.医疗机构直免

凡是在我市已开展临床用血直免工作的医院住院输血,出院时可在该院结算窗口报销。目前,我市已开展直免工作的医院有17家: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传染病医院、河南荣军医院、陆军第83集团军医院、辉县市人民医院、卫辉市人民医院、延津县人民医院、新乡县人民医院、封丘县人民医院、长垣市人民医院、原阳县人民医院、获嘉县人民医院。

2.微信公众号办理报销

关注“河南无偿献血”微信公众号,点击首页“用血减免”进入“河南省血费减免系统”,选择献血地血站名称,按照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和材料,输入完毕,界面会显示已完成,提交材料即可。

3.在用血地或献血地血站报销

市中心血站免费用血办理地点:市科隆大道95号。咨询电话:0373-5025981 5025995

四、所需材料

1.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就诊医疗机构报销临床用血费用需提供:

(1)献血证(电子献血证);

(2)献血者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

2.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在就诊医疗机构减免临床用血费用需提供:

(1)献血证(电子献血证);

(2)献血者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

(3)与献血者关系的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派出所证明和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及所在单位证明中任何一种)。确实无法提供与献血者关系证明的,需提交河南省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承诺书。

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在血站或网上(微信)报销临床用血费用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就诊医疗机构结算发票(若为电子发票,需打印纸质发票且加盖医院结算章)和用血清单及诊断证明。 (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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