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
      

原阳县检察院
公益诉讼向环境污染宣战


本报讯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原阳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组成部分。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直接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原阳县检察院紧扣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全面落实“河长+检察长”制,建立“守护黄河生态检察联络员”机制,在原阳县和平原示范区沿黄乡镇256个村聘请检察联络员,充分发动群众力量,构建“线索发现、证据固定、问题解决、责任到位”的“四个有效”常态治理机制。

近期,原阳县检察院接到联络员反映黄河滩区某乡某处排水沟渠内水体黑臭浓稠、味道刺鼻、河面上附着大量垃圾的问题后,立即派出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赴现场展开调查。通过现场排查,发现附近一座未达标的污水处理站是污染源头。污水处理站将未达标污水排入该沟渠,又经该沟渠直接排入天然渠,河水污浊,形成广泛性面源污染,造成天然渠水质恶化,严重污染水环境。附近群众引此沟渠水灌溉,又造成了土壤污染。原阳县检察院在固定证据后,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针对沟渠污染问题向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针对入河排污口污染问题向生态环境局发出检察建议,针对污水处理站不达标问题向住建局发出检察建议,促使三家行政机关形成合力,治理黑臭水体,建设美丽乡村,保护黄河生态。三家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均表示尽快按照检察建议内容整改,消除污染,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夏兴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