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殿芳)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VOCs污染治理现场会上了解到,结合我市化工企业“三化改造”进展情况和涉VOCs行业综合治理进度,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全市各企业进行差别化管控,首批18家企业可享受夏季臭氧管控豁免政策。
夏季臭氧管控豁免的原则是:完成“三化改造”的医药、化工企业;国家绩效分级B级及以上和引领性企业;省、市绩效分级先进性企业;完成VOCs治理任务,并满足我市重点行业VOCs治理方案中鼓励性指标的企业。以上四项,只要满足其中一项,就可以享受豁免政策。
对于没有进入豁免名单的企业,我市将实施严格管控,这些企业包括未开展“三化改造”的医药、化工企业、不符合我市重点行业VOCs治理方案基本要求的企业、走航监测时发现VOCs超标排放的企业、群众举报或检查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和用电量监控、视频监控、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等科学化、信息化在线监控安装弄虚作假的企业等。
据了解,纳入豁免名单的18家企业为首批,后期,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企业申请,对照豁免原则要求,对申报企业现场确认验收审批后确定豁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