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新乡、安阳两专区合并为新乡专区
3月20日,国务院决定将新乡、安阳两专区合并为新乡专区,辖安阳、林县、汤阴、内黄、浚县、清丰、濮阳、滑县、南乐、长垣、封丘、延津、汲县、新乡、原阳、辉县、获嘉、武陟、修武、博爱、沁阳、温县、孟县、济源等24个县, 850万人。1961年12月,国务院决定恢复新乡、安阳专署建制。
(市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室)
(195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