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保险行业协会接到有关交通安全统筹的投诉日益增多,为提升金融消费者保险意识,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该行业协会特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什么是交通安全统筹
交通安全统筹是各运输企业为规避风险开展的一种安全管理模式,是针对道路运输高风险的行业特点,为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各参统单位安全生产而产生的具有行业互助性质的一种保障措施,企业以低于保险公司费率的方式进行安全互助,属于交通运输过程中的一种安全保障机制。
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与交通安全统筹的区别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业务主要由依照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交通安全统筹是交通运输企业开展行业互助性质的措施,具有风险补偿功能,是针对交通运输高风险的行业特点,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而产生的保障措施。交通安全统筹没有专业法律依据及行政法规保障,主要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契约行为。交通安全统筹尚无专业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仅作为一般企业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管理。
三、温馨提示
交通安全统筹并非保险,是消费者和统筹公司签订的一份类似保险形式的合同,不符合法定保险属性。目前,部分经营交通安全统筹的企业打着“保险”的旗号不断拓展市场,以较低的费用吸引客户。但当合同执行遇到困难、双方产生纠纷时,其解决周期较长,且通常难以得到很好的解决。广大消费者若需要购买机动车商业保险,还是要到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正规保险机构或网点进行咨询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