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我区退役军人在社会应急救援、关心关爱社会、帮扶救助脱贫攻坚等公益性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向常态化志愿服务转变,并且发挥在应急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中的协助作用,现面向全区退役军人发起倡议,在全区退役军人中招募志愿服务者,组建卫滨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
一、招募计划
按照区划设退役军人服务分队10支。面向在卫滨辖区内工作、生活的广大退役军人开展招募工作,各服务分队招募人数限定为20人至30人。
二、志愿者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的新乡籍退役军人。
2.具有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思想品质优良。
3.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4.自愿加入志愿服务队伍,能从事指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6.年龄范围50周岁以下,有专业技能的年龄适当放宽。
三、参与原则
自愿参与、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不计报酬、无私奉献。
四、报名方式
1.到卫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或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2.登录卫滨区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3.关注卫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众号下载报名表。
卫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