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020年,市医疗保障局以“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预防与治理并重,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确保人民群众满意”为总体思路,以“开源、节流、防风险,为民服务”为工作核心,抓党建统领、抓制度规范、抓责任担当,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成效明显。
打击欺诈骗保成效明显。聚焦定点医药服务机构多发易发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构建多个部门联动、多方机构参与的联合治理机制,持续发力,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市一级以上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进行专项治理。2020年,全市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256家(不含村卫生室),覆盖率达100%,涉及违规医保资金1.63亿元,处理定点医药机构1256家,已追回医保基金2504.98万元。
医保扶贫成效明显。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聚焦困难群众脱贫攻坚,坚持扶贫标准不偏离,落实落细医保扶贫政策,织密织牢兜底保障网。落实应保尽保。全市建档立卡群众全部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100%。落实应办尽办。全市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办理了慢性病卡。落实应报尽报。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报销率、个人自付费用比例低于省里要求。全市县域内250家医疗机构设置“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窗口,困难群众看病就医不缴押金,实现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第四重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和大病基金救助“一站式、一单制”结算。
集中招采工作成效明显。我市牵头,邀请焦作市、安阳市、三门峡市、濮阳市、鹤壁市以及长垣市和滑县参加,开展豫北联盟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目前,整体工作推进顺利,已确定5个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市场竞争充分的医用耗材作为本次集中招采的品种,预计今年2月份开标。
市级统筹工作成效明显。把市级统筹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改革任务,确定了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的工作目标,在全市统一了思想认识。在审计、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对基础性的文件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推进市级统筹影响较大的市县两级管理责任、统筹后基金缺口分担机制、医保绩效考核管理、基金结余、历史欠费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梳理了历年来市政府、市人社、市卫健等部门印发的各类职工和居民政策。经市政府同意,2020年11月,在全省率先印发了《新乡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实施方案》。
行风建设成效明显。把行风建设融入到医保系统各项具体业务工作之中,使业务工作和行风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上级巡察、审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实行挂单销号,配套制度完善等工作及时跟上,绝不让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和反弹。按要求对政务事项进行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强化医保信息化建设。投入110万元,建设了医保信息系统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了电脑、手机等网络终端在线申报办理医保业务功能,为参保单位和职工提供了快捷高效的医保业务办理渠道。推进权力下沉。在各区设立经办窗口,共在7个区设立了14个医保经办窗口,基本上实现了医保经办服务在全市的全覆盖。推进经办事项清单管理。制定了《新乡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统一了经办流程,简化了办理环节。印发了《新乡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试行)》和《新乡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试行)》,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了医保经办流程。
医保改革成效明显。推进总额预算管理。印发了《新乡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确定从2021年1月起,按照“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在全市对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部实行总额预算管理,引导定点医疗机构由被动控费向主动控费转变,确保医保基金平稳运行。推进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成了按病种付费的推进实施等工作。确定了诊断明确、技术成熟、并发症少等108种适宜治疗的病种实行定额结算。推进了两定机构规范管理。印发了《新乡市医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两定申报流程,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条件、申办程序、运行管理、经办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规范。重新修订了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促进了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规范化。
(刘萍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