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殿芳)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去年我市共发放特困供养资金9222.3万元,全市1.5万“三无”特困人员享受到这一补贴。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黄新良告诉记者,我市特困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也就是俗称的“三无”人员),或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是困难群众中最弱势的群体。在过去一年里,市民政局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牢牢把握工作方向,紧盯目标,充分发挥民政部门“托底线、保民生、促发展”作用,向1.5万特困群众发放了9222.3万元特困供养金,有效解决了他们的生活问题,也进一步提升了特困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
围绕如何申请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政策,黄新良说,我市特困供养申请要同时具备上述“三无”条件,经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符合条件的,民政部门会及时将其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