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在监督执纪工作中,新乡县合河乡纪委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党规党纪约束每名党员,及时匡正越轨、出界行为,正好“歪树”、护好“森林”,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合河乡纪委建立了“两个责任”清单,坚持党委书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履责不力的党委委员及时进行约谈。乡班子成员每半年开展一次述责述廉,不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
合河乡纪委还着力加强日常监督,坚持不定期检查,解决“人情困扰”问题,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同时,该乡纪委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纠正,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警示、早处理。
(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