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周,新乡楼市发生了哪些值得我们关注的事?中国楼市又怎样?在此,一起“把脉”中国楼市。
新乡楼市
流拍:南区两宗优质地块历经多轮竞价后,双双流拍
12月10日,12月首场土拍大战开始。
位于南区的K2020-9、K2020-10两宗地块10日进行拍卖;不过出人意料的是,这两宗地块分别在竞价49轮和98轮后双双遭遇流拍。
宗地编号:K2020-9
宗地位置:新二街与柳青路交叉口东南角,土地面积:34.971亩,土地用途:住宅兼容商,用容积率:1.5-2.0,建筑密度:≤20.0%,绿地率:≥35%,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起始价:248万元/亩。
宗地编号:K2020-10
宗地位置:新一街与海河路交叉口东北角,土地面积:49.863亩,土地用途:住宅兼容商用,容积率:1.8~2.2,建筑密度:≤20.0%,绿地率:≥35%,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起始价:256万元/亩。
作为新乡“东移南扩”的重点发展区域,近年来,南区已经成为新乡土拍市场的成交主力军,尤其是随着教育、医疗、商业、生态等资源的规划与呈现,越来越多的房企看好区域发展,纷纷选择“落子”南区。
而此次进行拍卖的K2020-9、K2020-10号地块,临近新一街中学、南区大型商业规划地块、南湖公园和新乡医学院新附属医院等场所,地理位置相对优越,不过却双双遭遇流拍。目前,该区域内在售楼盘也较多,有东哲中南府、同信新著、蓝光万华湖畔花苑、蓝葆湾、开鸿梧桐郡等,还有学府圣邸、东哲置业新地块等待入市的新项目。
一句话点评:房企拿地都越来越谨慎了。
外地楼市
北京:征求意见!“物委会”组建办法三亮点
回放:
12月7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意见稿)》。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住建委于今年5月抓紧起草了《北京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并于6月初提供给基层实践检验,充分吸纳基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办法》三大亮点:一是明确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只需5步即可完成,按照发布公告,推荐人选,确定候选人,确定委员名单,备案刻章的流程,大大降低了成立难度,缩短了完成时间;二是明确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解决了物业管理委员会能干什么的问题;三是进一步明确了物业管理委员会届满或解散的三种情形:已经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
委员会解散;因为物业管理区域调整、房屋灭失等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物业管理委员会无法存续的,物业管理委员会解散;如果3年期满还没能成功选举出业主委员会的,由街道乡镇重新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
一句话点评:有进步之处,各地可借鉴。
广州:首例!民法典之后地方性物管法规
回放:
12月8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全票通过的《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民法典颁布之后,全国第一部规范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8章110条,主要包括4个方面:一是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强化基层治理能力;二是创设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推动成立业委会;三是规范业委会依法履职,保障业主行使权利;四是规范物业服务人行为,提升物业
服务水平。
据了解,《条例》着力构建了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在建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共有物权登记和信息公开等方面都有制度创新。随着《条例》的出台,有望破解业主委员会“成立难、决策难、换届难”,物业服务企业“监管难”等物业管理深层次问题。
一句话点评:提升完善物业管理体系。
宁波:加码!调整二套房信贷首付比例
回放:
12月10日,宁波市住建、资规、人民银行、银保监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从强化住房购买资格管控、加强购房合同更名及住房赠与交易管理、调整住房信贷首付比例等方面对7月6日调控新政进行了补充完善。并要求《通知》自12月11日起实施。
《通知》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做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宁波市6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6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此外,《通知》还要求,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满2年、离异单身满2年的购房人,按照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政策和无房家庭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政策相关规定执行。《通知》规定,无房家庭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除增加购房人配偶或者变更为购房人配偶外,不得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变更备案手续。
一句话点评:“加码”调控。
(综合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