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韩国咏)“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本月是我市的宪法宣传月,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了号召广大党员和市民积极做法治宣传的传播者、宪法精神的尊崇者、宪法实施的践行者、宪法权威的维护者,日前,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直工委)给全市广大党员和市民发出了一封信。
市直工委在信中指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倡议全市广大党员和市民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我市开展的宪法宣传月活动热潮中,做法治宣传的传播者、宪法精神的尊崇者、宪法实施的践行者、宪法权威的维护者。广大党员和市民要通过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努力将宪法作为根植于自身内心深处的一种信仰,将宪法精神内化成一种生活的品格和方式,作为自己一切行动的思维决策底线和首选价值判断标准。作为一名现代法治社会的合格公民,一要做到尊重宪法,追求公正,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二要做到主动学法、善于用法、自觉守法,要学会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学习以宪法为代表的各种法律,不断增强自身处理问题的能力,积极参与到各种立法活动中,协助执法部门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监督司法部门实现公正司法,以自身实际行动践行全民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