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红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市司法局授予“新乡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级示范点”荣誉称号。这是我市首批命名的“法律服务中心市级示范点”,标志着红旗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走在全市前列。
2018年以来,红旗区司法局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契机,积极统筹谋划,整合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为群众直接服务的司法行政职能,畅通法律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构建区、镇(办事处)、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着力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规范化建设。红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标准化开放式接待大厅,公示规章制度、业务流程,设置宣传区、等候区、便民区、私密接待室等服务区域,开设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窗口,始终坚持“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突出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力争让群众跑一次,进一次大门,就能“一站式”解决“一揽子”法律问题。
优质化服务。红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强化服务意识,完善便民措施,简化办事环节,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指派;对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案件,一律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对残疾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推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等。
专业化团队。结合群众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依托区属12家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建立刑事、婚姻、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的专业律师库,承办案件、接待咨询、参与调解,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今年以来,红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0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625人次,调解矛盾纠纷574件,服务对象满意率达100%,以优质服务满足了群众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通过此次市级示范点创建,该中心将进一步优化司法行政职能,切实推进红旗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更好地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打下坚实基础。(夏林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