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西安10月24日电(记者李亚楠)陕西省人社厅近日印发通知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内容包括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
本次调整范围和对象包括2019年12月31日前(含31日)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