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年以来,为根治基层“微腐败”,新乡县朗公庙镇纪委总结学习其他县(市)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好做法,探索发挥村监委委员作用,建立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朗公庙镇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朗公庙镇在29个村配齐了专职监委委员,把监督的探头延伸到群众身边,协助镇纪委严查“微腐败”。督促29个村分别制定村小微权力清单,重点围绕工程建设、采购招标、民生保障、扶贫救助、惠农惠民政策落实等事项强化监督。建立村监督清单,推动基层干部“照单用权”,基层监督委员“照单监督”。充分发挥各村的老党员、老干部作用,设立廉情监督员,构建廉情监督员、村务监督委员会、镇纪检专员“三位一体”监督体系。 (王新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