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到底为了什么?这样一块城市最高荣誉的牌子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的不懈追求,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思想,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不断完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市民素质,给群众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和变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把着力改善民生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以民意为导向,决定创建文明城市方略;以民生为根本,实施创建文明城市举措;以民众为主体,搭建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平台,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切实提高市民的受益指数和满意指数。要着力在服务群众、求真务实上下功夫,注重从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上寻求突破,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把实事做实,把好事做好,让全体市民共享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城市的核心是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广度与深度,取决于广大群众的参与程度。每一位市民都不是文明城市创建的旁观者,而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主体。要做文明人,要有所为。要在公共场合遵守秩序,在工作中敬业奉献、团结同事,在生活中尊老爱幼、和睦邻里、友善相交。做文明人,要有所不为。不说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损坏公物,不乱扔杂物,不乱贴滥画,不乱穿马路,不踩踏草坪……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过程,就是民生不断改善的过程,更是市民生活环境和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的过程。认知文明,进而实践文明,通过增强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提高文明素质,而这座城市,将因为我们每一位市民的文明言行,散发出最耀眼的文明光彩。
张晶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