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人类的亲密朋友,养狗本无可厚非。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狗的意义已从传统的看家护院向精神寄托、增添乐趣转变,但现在有许多人养犬不仅限制在家庭范围,对于社会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马路、商店、公交、甚至在饭店都能看到各类犬只的影子。即使在公共场合显眼位置标识禁止各类动物入内,还是无法阻止养犬爱好者的脚步,这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狭窄的电梯里,进来一只龇牙咧嘴的大狗,吓得人心惊胆战;公园里散步,突然踩到地上的狗屎,令人心情不悦;夜深人静,邻居家的狗狂吠不止,让人难以入眠;走在路上,不知被哪里来的恶狗扑上来咬一口……
翻开各大报纸,点开各大媒体网站,不按相关规定拴犬绳、犬只伤人等因养犬引发的恶性事件屡见不鲜,政府出台的养犬“限制令”或“规范令”反而沦为“一纸空文”。前有遵义两只恶犬咬死晨练的老人,芜湖一名6岁男童被狗咬伤面部后,感染狂犬病不幸离世的悲剧,今有长沙一停车场内,出现恶犬连伤8人的恶性事件。不文明、不规范养犬的行为,不但违背社会公德,有的甚至已触犯刑法。治理城市“犬患”,仍需制定规范大多数、管住极少数的细化规则,更需形成文明共识。
文明养犬不是小事,也不是个人的事,而是涉及全社会文明程度和文明素养的大事,需要全社会共治共管。当下,亟需用法律和规范为不文明养犬“紧绑”,让不文明养犬行为“走开”,让文明养犬成为一种习惯。首先,我们要加强完善养犬制度规范,形成强大的约束力。养犬者不得侵犯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健康,主动带宠物接种疫苗,定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其次,在处罚上绝不姑息,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不文明养狗行为坚决予以处罚,并通过小区通报或媒体通报的形式,造成舆论压力。再次,在管理方法上探索适应小区特色的多种方法,比如同物业、业主委员会成立文明养犬劝导队,形成本小区自主管理的办法。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一种良好习惯的养成,需要潜移默化,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只依靠政府单方面的强制力,它需要加强文明养犬的正面宣传,提高市民自我约束,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长此以往,文明才会内化于心、蔚然成风。也希望更多的养犬人士明白,文明养犬,对宠物负责,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这才是爱心的真正体现。
宋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