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卫滨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包括主要领导)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卫滨区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巡察时间从7月13日至8月13日结束。巡察期间开通移动举报电话:19903730982,卫滨区检察院门外设置举报信箱, 电子邮箱:xinxiangyufang309@126.com。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组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