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截至7月12日,延津县PM10年平均浓度为9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5%;PM2.5年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2%;优良天数122天,同比增加39天,优良天数位居全市县(市)第一名。在全市6月份的行政执法考核工作中,市生态环保局延津分局荣获第一名。
“三铁”执法,形成震慑。市生态环保局延津分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铁心、铁腕、铁面”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环境执法坚不可摧、锐不可当、强大震慑的氛围。上半年,市生态环保局延津分局共办理行政拘留案件5起,占全市的50%,仅6月份就立案21起。其中,查封扣押1起,行政拘留1起,行政处罚19起,罚款金额17万余元。对违法企业形成强大震慑,全县排污企业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意识初步形成。
为民服务,解民之忧。市生态环保局延津分局扎实工作,积极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上半年,共收到12369群众举报案件90起,办结率100%。主要领导带领执法人员核查、办理举报件,对举报办理情况及时回复,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6月9日凌晨2点钟,根据群众举报,市生态环保局延津分局联合延津县公安局对石婆固镇一流动洗砂点进行了突击打击,现场查获流动洗砂设施一套,对当事人实施拘留,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健全制度,推进落实。市生态环保局延津分局坚持每周六召开执法例会制度,总结点评一周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对下一周的工作进行安排。监察大队坚持晨会制度,每天8点钟各中队汇报前一天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共同研究制订解决问题方案。根据执法工作需要,安排当天工作,合理调配执法资源,以通报促工作,以安排明思路,以问题促整改。
(李军胜)